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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怎样继承?
继承人,遗嘱,顺序房产遗产怎样继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是房产继承的前提条件。遗产继承有三种方式,按照优先顺序依次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上述三类不同方式,除了优先级的区分之外,最大的区别就是指定了继承人。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情况下,默认继承人为全部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可以指定特定继承人。
因此,在继承发生之时(即被继承人去世),首选需要根据继承方式,确定继承人。
要点(二):确定房产遗产的份额。
注意,遗产继承中,指的是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涉及到房产的情况下,要区分房产原有的产权归属。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只说两个大概率的划分方式:
如果去世人与配偶是婚内取得的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遗产份额为1/2。注意,与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个人还是夫妻无关。
如果能明确房产完全属于去世人个人,遗产份额为100%。
要点(三):确定份额的分配方式。
在确定继承人、确定遗产份额的前提下,要明确继承人能分割多少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情况下:按照其中指定给继承人的份额确定。
法定继承情况下:按照均分原则,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分。
要点(四):办理继承过户
这其实是两个步骤,分为继承、过户两个阶段。
1.继承阶段。
这个过程,首先是一个协商过程。协商过程,是所有继承人之间必须达成一致,决定谁放弃、谁少继承、谁多继承等。
如果所有继承人之间没有异议,走“公证继承”的途径,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有异议、协商不成,走“诉讼继承”途径,去法院打官司,拿到《法院判决书》。
2.过户阶段。
有《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可以凭此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其他补充说明
以上所讲,均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的做法。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还有几个点需要补充提示一下:
以上不涉及到产生转继承、代位继承等的特殊情况,这个要具体家庭具体分析。
某些情况下(不依赖于继承人),可以继承过户合二为一,直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能不能操办,需要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要嫌麻烦,尽快办理,否则越拖越麻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有遗嘱的话,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该进行法定继承,其份额应当平均分成三份或四份(老人配偶还在世的情况下)。关于三儿子的遗产,如果有遗嘱的话,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按照法定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顺序继承,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的话,三儿子的遗产应上缴国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发生时,首先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就按照上述法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继承。不过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可首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然后将其他份额以现金方式补贴其他继承人。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取得相应现金。
具体流程:具有继承资格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相关材料,以及所以法定继承人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各店办理时间不一,在取得《继承公证书》后,法定继承人再携带三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想(房管局)办理产权继承变更程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儿子的遗产,儿子的再婚对象跟他的子女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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