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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90后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14万带孙费,这笔钱该不该给?
孙子,老人,父母老人将90后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14万带孙费,这笔钱该不该给?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情理上夫妻双方确实应当支付老人带孩子的费用。但是在法律层面是否支付,要从费用的组成及老人的意愿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老人索要的是孩子(即孙子女)产生的的花费,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扶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孩子的扶养义务人是其父母(即夫妻)而不是老人(即孩子的爷爷奶奶),当老人在照顾孙子女时,为孙子女产生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等费用时。老人是有权利从孩子父母(即夫妻)处要回的,因为该费用应当由孩子的法定扶养人即孩子父母支付,而不是孩子老人即孩子爷爷奶奶支付,所以老人是有权利要求孩子父母支付这部分费用的。
第二、如果老人并非自愿带孙子女,系孩子父母以向老人支付相应费用为由,让老人帮助照看孩子,老人是有权利向孩子父母索要辛苦费用的。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规定:孩子的扶养义务人是孩子父母,而不是老人。老人有权利决定是否为子女照看孙子女。如果老人不愿意照看,而子女通过以支付费用为借口要求老人照看子女的,且老人同意的情况下。老人与子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形成合同关系,老人依据双方的口头合同履行照看孙子女的合同义务后,作为孩子父母的子女必须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向支付老人相应的费用的。
第三、老人自愿为子女照看孙子女,则不应支付辛苦费用。
同样老人有权利决定自己行为,在子女未要求老人为其照看子女甚至明确拒绝的情况下,老人自愿为子女照看孩子即照看自己孙子女,在法律层面属于无偿帮工行为,对于无常帮工,则不应支付费用。
综上对于老人照顾孙子女,为孙子女生活产生的费用,作为孩子抚养人的父母应当向老人进行支付。对于老人的辛苦费用,如果老人和孩子父母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者合同,在老人照顾孩子以后,孩子的父母应当向老人支付费用,反之则不应支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法律,母亲应对子女拿撫养费,到18岁终止。至于每月拿多少,应由法律裁定,而不是由孙子向爷爷确定。爷爷照顾看护孙辈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婆多少撫姜费法官自有公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文献资料,这个案件中,女儿女婿需要证明这个11.64万钱的性质是赠与,而非是借款。如果不能证明,则法院会采纳这位母亲的说法。
我是支持这个判决的。现在社会很多子女对父母的依赖性十分的强,大学毕业后,还要父母帮忙买房结婚、带小孩,甚至觉得这些都是父母应该做的。所以我经常说,中国的父母是世界上最辛苦的父母。
此外,很多子女觉得父母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从法律上说,这肯定是错误的。子女要继承父母的财产,也只有等到父母去世之后。况且,父母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不留给子女。因此,父母的钱真不一定就是子女的。从人性上讲,这是自私的想法。
我见到过很多事例,子女因为父母没有满足自己经济上的要求,而心怀愤恨。这完全是因为没有清楚地认识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造成的。
这两天看到很多类似这样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讨论,我觉得这是个好事,说明很多人的法律意识和人性意识在提高。希望所有的子女都能够意识到:父母把孩子抚养到18岁,甚至提供上学(要知道,国外很多学生都是靠自己打工来赚取大学学费),这个时候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已经没有了。子女要结婚要买房,就该去靠自己。拿父母的血汗钱、家里的看病钱去买房的子女是自私的,甚至是可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面对儿子和儿媳要离婚只能出此下策,让“灾难”降临这对夫妻身上看他们是不是还能报团取暖。还则就是铁了心的要分开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给
父母有义务把你养大成人,而你也有义务为父母养老。但父母却没有义务养你的孩子,你的孩子是你的义务。不要道德绑架,父母的赡养费,以及给你带孩子,养孩子的费用,都应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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