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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两个儿子四个女儿都还在,两个叔却找父亲不在的侄子平分赡养老人的费用合理吗?
孙子,老人,侄子老人的两个儿子四个女儿都还在,两个叔却找父亲不在的侄子平分赡养老人的费用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但是要看孙子孙女的条件和他们是否愿意孝敬爷爷奶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事情是各地的风俗与习惯,在我们这个地方老人活着子女都有义务养老人,如果父母不在了成了人的孙子也有义务养老人。到是出了嫁的姑姑就各自问心了。论各人的条件,没有平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体情况不知道,原则上老人儿女都健在,叔叔们不可能让侄子赡养的,应该有内情的!既然叔叔们给分配了就有让赡养的道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问的问题应该是老人有七个子女,三个儿子四个女儿,有一个儿子死了,两个叔叔找侄子一起赡养老人,这个问题在农村也是合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你的问题很费劲,话都说不全,据我看到的是老人的儿子中有一个或几个已死了,活着的有两儿子四女儿,在分摊老人贍养费时,要求已逝世兄弟的儿子即侄子也要承担,这个很合理的,不过分。因为你祖父的遗产有你已去世父亲的一份,而这份遗产最后落在你身上。纵使老人没有遗产,做为孙辈为贍养祖父出一份力不是很应该吗?!年轻人,多去学一些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揪心的事都不叫个事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要依据分家产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假如父亲不在了,你继承了爷爷分给父亲的祖产,就应当代替父亲承担对应的义务。
若是你没要爷爷奶奶的东西,包括直接的间接的,那就可以看心意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老人去世后,老人的遗产有侄子的份吗?是平均分配吗?如果是平均分配,有侄子份,那可以,如果没有,还是免谈的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规矩,儿子养老,女儿尽尽孝心,你爹死的早,你担你爹那部分,很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本题中老人还有六个子女在世,应该是不需要孙子来赡养的,除非六个子女均没有能力赡养老人。
法律规定是如此,但实际生活中,每个家庭情况不尽相同。也存在一部分老人在有劳动能力时对其中一个子女或是孙辈付出、帮衬较多的情形,如果这个时候孙子以法律规定推托赡养义务,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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