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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占用前妻房屋,两男子被法院判决搬离,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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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阆中市:占用前妻房屋,两男子被法院判决搬离,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案子,男子不搬房子是因为补偿的10万元没有给,但以此为由的做法不妥。正确的做法是,女子起诉请求搬离时,男子应该反诉,请求支付10万元的补偿款。这样法院的判决应该是:女子限期支付10万元补偿款,男子限期搬离房子。因为男子不管有多么正当的理由,法院本作不告不理的原则,男子不诉请法院就不会判决女子支付补偿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详请不知,只能回答问题。阆中市,两男子非法占用前妻房屋,无视国家法律的存在,法盲意识,被法院判决搬离是正确的,是非常极时的。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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