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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如何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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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共有房屋如何进行转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屋产权共有人之间的产权和普通买卖双方一样转让、只是转让的是部分份额,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份额)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份额)、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根据转让份额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只是共有人之一,在不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下,你不可以私自出售房屋,否则该房屋买卖的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你会陷入房产纠纷,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共有房屋若想要合法出售,有两种办法,其中一种就是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且让他们在同意书上签字。只要他们同意出售该房屋,也就同样被视为卖方,房屋买卖所获得的收益依法进行分割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个人对同一房屋享有所有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对房屋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所有权人对于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按份共有关系是按约定或者根据出资额形成的,而共同共有关系则一般形成于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中,个别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除非共有人之间具有家庭关系,否则默认为按份共有。
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①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②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③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④转让人未通知的,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要转让,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一个共有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一些形成时间较久的共有房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共有人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各自的份额,应当认定这种共有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我们海南,如果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只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带上所有证件到场签字即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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