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起诉后借条原件是给法院还是自己留着?为什么?
原件,借条,法院起诉后借条原件是给法院还是自己留着?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起诉后借条原件是给法院还是自己留着?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借条在诉讼中其的作用不同,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一般情况下,借条如果只是在其他诉讼中做证据用,那就只需要提交复印件,用原价加以核对即可;
但诉讼如果是用借条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这个借条的原件,在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会收走,入卷;
如果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是被驳回起诉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法院会复印件入卷,原件退回。
原件在诉讼中如何处理,法院都会当时做出决定。
但无论何种情形,法院收取借条原件,都应该出具收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眼扫描观点】借条一定要自己留着!
借款纠纷案件中,借条可以说是最最重要的证据了,这个证据万一弄丢了,案件还真不好说输赢了。
现实生活中发生过当事人将核心证据原件交给法院,法院转卷过程过中弄丢了,但因为法官并没有给当事人打原件收条,笔录中也没有体现原件提交法庭,弄的案件发回重审后,输了。
按规定原件是必须当庭核对的,核对原价后,就没有必要将借条原件交给法院了。如果法官非要原件存卷,那一定要让法官给打收条,现实社会中,法官很少打收条的,你非要法官打收条,说不定法官就不要了。
因为我们国家是两审终身制,如果你将收条原件交给一审法官,案件赢了后,对方上诉更换了律师,又要当庭核对原件,万一,我说的是万一丢了,这案子还如何打?
所以,原件最好自己保管,作为律师就算当事人不去出庭或者旁听,也让官司其他人手持原件当庭核对后将原件拿回去,如果律师从当事人处借原件,也要打“借条”,开完庭交回原件的时候,让当事人打“收条”,这么作,就是因为原件对案件胜败太重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来讲,起诉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提交复印件给法院,但是庭审过程中,法庭一定会要求当事人出示借条原件,经过双方质证后,借条原件会被书记员收回,将来放在案卷中作为证据保存。
因此,作为当事人,立案的时候交管法院的是复印件(原件法院不要),庭审以后作为证据,借条原件会被法院收回放在案卷中永久保存。
如果是驳回起诉或者原告撤诉的案件,法院允许当事人取回借条原件。
有的朋友说,打完官司,我的借条原件还有用(例如财务入账)。这种事情可以这样办理:到法院档案室复印一份复印件,然后盖法院印章,这样的复印件和原件有同等效力。
以上回答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立案时,必须提交借條原件。起诉书中最后附件栏写明.证书包刮借条原件共x页。法院出具收据,写明收到原告证书x页。确实一时无法提交原件的,与法院说明后可交复印件,但开庭时一定要提交原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当然是提交复印件的。
1、借条仅起证明作用,而非刑事上的其他类型物证(如凶手留下的痕迹证据),因此 ,法院不会要原件。如果法院什么都要原件,按此推理,那么你的身份证、户口簿就有麻烦了……。
2、《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起诉以后,借条原件在开庭时应提交法庭,法庭在处理案件时会因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一般以判决书、调解书结案的,借条证据原件不会退回,权利人可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以裁定撤诉方式结案的,法院会退回借条原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