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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法院:构成名誉侵权行为,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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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合川区男子在朋友圈骂人被罚1000元,法院:构成名誉侵权行为,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悟空老师邀请!!做为公民,做为一个正常(无疾病或精神疾病的)人,他(她)的言行要对自身负责。也要对国家,对社会,对广大公众负责!违背这一"基本道德法则",该受相应惩罚理所应当!宏扬真善美,杜绝(抵制)假恶丑乃每个公民应尽义务(本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互尊重是一种社会公德,大家都应该认真遵守。有话好好说便于勾通相互理解,从而增加信任,达到化解矛盾,得到相互尊重。共建和协平等社会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职责。希望大家都能在祥和的气分中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很好,微信,一个促进人们交流,也促进感情的平台,方便大家交流,如果弄得乌烟瘴气,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川法院工作做得细,没大案判,小案也认真办。应该向全国推广。合川法院的先进办案转型改革。没大抓小。有工作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已的世界,全由你!天为老大,你为老二!但在朋友圈里,这种大场里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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