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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能抵押贷款吗?
房屋,宅基地,农村农村房屋能抵押贷款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房屋能抵押贷款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的说,不行!
国家明文规定,为了保证农民家住,不允许用农民住房做抵押做贷款!
只是说以前到现在,以后允许不允许就说不明白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到正规银行去贷款现在还不行,不过按目前的政策来看,(农村耕地确权 宅基地确权)用不了几年应该就可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做成租赁合同,可以贷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权”抵押贷款就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家庭承包户和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可以将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作为抵押物的农民住房必须坐落在集体性质土地上;二是贷款申请人必须为住房所有人。
两权抵押贷款政策虽然已经推行试点一段时间,但是仍有较多的金融机构不愿意进行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主要原因是当贷款人因资金问题无法及时偿还贷款时,尽管金融机构可以将“质押物”进行流转,但是金融机构并没有合适的平台将“抵押物”快速有效的流转出去,这个和常见的城市住房抵押贷款有一定的差别,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将抵押住房快速变现,而抵押的土地或者农民住房财产很难快速进入市场流通。
绿领时代APP平台核心业务中包含了“土地流转”和“安全地贷”两大模块,这两大模块很好的推进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市场化,如果贷款方不能按时清还债务,平台则可以快速将“抵押物”投放市场进行流转,金融机构可以借助平台快速回收贷出的资金。
绿领时代平台的出现确实解决了“两权抵押贷款”落实的难题,让农民贷款更容易、贷款更快,让金融机构风险更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抵押合同的约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依法可以作为抵押物为房屋所有人或者他人的债务做担保,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与房屋的所有人协议将房屋变卖,以所得款项抵押债务,由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原则上仅能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所以债权人实行抵押权时,应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卖给符合建房申请条件的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下面由小编举个案例来讲解一下:
某村村民张某精明能干,是本村的养鱼能手,2003年,张某花费30余万元在老宅上翻建了一栋别墅,2005年,张某打算扩大养鱼规模,但手头资金有限,便找到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并提出用自己新建别墅作为抵押,信用社与张某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张某获得了贷款20万元,然而在当年7月份,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冲毁了的鱼塘,张某损失惨重,丧失了还款能力,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来催要贷款,张某不忍将新建的别墅出卖,双方协商不成,于是信用社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变卖别墅以偿还贷款。
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6条的规定,以房屋抵押时不能将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剥离,另外,《担保法》第37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不能抵押,因此,在本案中,张某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张某与信用社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当属无效,因此,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借款本息,驳回原告要求变卖张某房屋已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请求。
案情分析: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以农村房屋作为抵押无效,从而驳回信用社要求变卖房屋抵偿贷款的诉讼请求是不正确的。虽然《担保法》第37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得抵押的财物之一,但这只是针对单纯的宅基地而言,并没有规定在其上建筑的房屋不能抵押,而且我国法律允许农民出卖自己的房屋,从本质上来说,出卖和抵押在实现方式上是一致的,只要房屋的转让符合法律的规定,村民用于抵押的房屋被变卖后,不得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这样村集体的利益就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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