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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权赋予老师,能管得了蛮狠家长的“校闹”吗?
老师,学生,教师惩戒权赋予老师,能管得了蛮狠家长的“校闹”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说家长"蛮狠",那辱骂13岁小女孩的半年的老师算什么?那个殴打8岁女孩耳聋致残的女老师又是什么?那是丧尽天良的畜牲!你这类垃圾老师很多,不是研究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自身执教素质和道德法律素养,天天研究如何打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在那摆着你眼瞎看不见啊用得着你研究啊?你敢拿"惩戒权"对抗国法还会有你的好果子吃吗?哪天法律的利剑戳到你的头上你就会知道老师不是法外之人,学校不是法外之地。师道尊严不是你藐视法律的理由。开除了那么多无法无天的老师没有开除你是不是心存侥幸?大街上的耳光没有打到你的脸上是不是?即便打到你的脸上也不会使你那顽冥不化的榆木脑袋开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惩戒权将是造成校园更加不安的根源。惩戒权是非法行为的特权要求,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惩罚权就是钻法律空子,提出的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的特权要求,这是国际社会和各国都共同反对的违法行为。不管什么人什么机构,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活动,不能够超越法律胡做非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教师惩戒权应该缓行
城市教育研究员
7月31日 · 教育领域创作者
近一段时期以来,因为家校关系事件导致的教师与学生,家长等不良问题霸占屏幕。
很多人都在说,教师拿着微薄的工资收入,操着天下最大的心来对学生,换来的是家长和学生的不理解,换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实在令人担忧。未来的孩子谁来培养,谁来教育?于是,教师惩戒权提上台面。
本研究员认为,从字面讲,惩戒权就是惩罚和训诫的权力。那么,这应当属于国家暴力机关依法享有得专政工具权。因此,教师的事业单位身份人员不属于具有执法权的群体,因此讨论赋予其该权力,疑似没有法理依据。
那么,教师怎么行驶教育管理学生的权力呢?
一,教师具有依法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权力
根据教师工作特点,教育教学秩序主要是指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等场所,如果有学生或其它人员干扰和破坏教学秩序,教师具有维护和制止相关行为的权力。
二,教师具有学生违规行为的举证和配合调查权
鉴于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职务特殊性,直接与学生接触,更利于发现学生相关行为活动的便利性。应赋予教师配合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如政教处进行调查举证的权力。至于是否惩戒,如何惩戒,应依据相关校规校纪,治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处理。教师不能直接实施惩戒权,更不能赋予这种惩戒权。因为,不能将公安侦察,法院审理,监狱执行的三项权力给予教师一身,既不妥当,也不适当,不科学,不可行,不必要。对于具有危险性破坏活动,教师可及时制止该行为,但不得扭打,殴打学生。然后报告学生管理部门,依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这题目的人是在拉仇恨,孩子在老师手里头,巴结还来不及呢,敢得罪老师?平时学生犯错适当体罚,家长应该是理解,也赞同,如果遇到有暴力倾向的老师,下重手把学生打伤或住院,家长当然不愿意啦,因为家长是普通人,不是圣人,当然要赔偿,要讨说法,至于惩戒权,有暴力倾向的老师会担心,有爱心耐心有能力的老师无所谓。像下图这案例,怎么叫家长不闹?我看如果发生在小编身上,说不定闹得更历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名教师能说出如此厚颜无耻之话!本人深表佩服!你的标题分明是在为自己的恶行堵路!惩戒权如果交到你这种手里,不知有多少孩子要遭殃,打了人家还不准家长找,提前就已经把校闹归咎出去了,其用心不能不说是险恶。作为老师也是有文化的人心肠尽如此歹毒!你又知不知道中国是有法律的,学生是有尊严的!你这种人应该到偏远山区,去看看那里的老师是什么样的,不要整天想着怎么打学生,骂学生,辱学生!还有没有一个家长对老师拥有惩戒权而去欢呼叫好,叫好的也只有心理变态的下三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法规都是刚性的,是一把双刃剑,一经启用总会伤及一方。事件或因法律的介入获得了平息,但心中的芥蒂仍没消失,争论仍会延续不休,甚至战火重燃,这不是社会所需要的能量。我认为教师不需要正而八经地赋予惩戒权,因为这种权无法量化,只能给法律带来难题,只会给教师带来风险,理解的家长自然理解,不理解的家长仍然反对。“树欲静而风不止”此长彼短何时休?从前段讨论来看,人们对学校教育的认识走向了极端,负面一端更甚,谩骂之声不绝于耳,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发泄。要想较好地解决矛盾除了法律还得有共识,这共识只能建立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上。对学生家长的维权尺度;对教师的维权尺度;对学生的维权尺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尺度,以法律作依据明确规范,并向全社会广为宣传。另外,我们的教育专家学者在创新教育理念时要考虑国情、民情。要深入到不同地方,不同学校去调研,提出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我们一直提倡素质教育,但从整个形势看,应试教育并未完全退出,考分仍然很重要。一味地强调“欢乐”、“愉快”是不实际的。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学生以及全社会都要以维护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基本秩序为重点,来理解、破解、调解各种矛盾,保障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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