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已经以兄弟之名合伙,以仇人之实分家的股权分配靠谱吗?
合伙人,股权,就会已经以兄弟之名合伙,以仇人之实分家的股权分配靠谱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已经以兄弟之名合伙,以仇人之实分家的股权分配靠谱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股权分配方式明显是不靠谱的,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创业合伙人之间,原本就有着比较亲密的关系,不是亲戚朋友,就是同学同事,大家有了好的创业项目之后,往往就会一股脑的参与到创业队伍之中,股权分配也比较随意,往往只是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划分股份,一般也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任何的合伙人协议,合伙人都认为凭借彼此之间的关系,不会出现什么矛盾,这种完全凭感情、凭关系来维系的合伙,犹如为合伙创业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发,不但亲朋好友可能反目成仇,甚至导致创业项目一败涂地。
首先,股权分配不能够简单的以出资比例来划分,如果只是一笔生意,一个短期的项目,也许可以据此划分股权,但是合伙人共同创业就不行了,创业要经历一个复杂多变、问题繁多、艰辛漫长的过程,有谁能够预测到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刚开始可能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时间一长,问题就会逐渐显露出来,有的合伙人股份占比一样,但是技术专长,资源等因素都不对等,长此以往,心理就会不平衡,就会产生隔阂。比如某些合伙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创业团队,但是他又不想交回股权,想继续分红,有些合伙人是只出资不出力的,不投入其它的资源入股,所以说,仅凭出资比例划分股权是最不科学的方法。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股权划分除了以出资比例为依据外,还应当充分考虑人力、技术、资源这些重要的入股因素在项目中的占比来合理划分股权,比如说出资一样,全职参与的股份占比肯定要明显高于兼职合伙人的股份占比的,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入股的,也要合理的给予其股份,总之,不能够只依据出资比例来划分股权。
2.项目的发起人,也就是创始人一定要有绝对的控股权,他是团队的带头大哥、精神领袖,他是团队之间关系的协调人,有意见分歧争执不休时的拍板人。
3.商定进入退出机制。在职人股份按照期权分步兑现,离职符合什么条件下收回股份,都有明确的规定。
4.签订合伙人协议。再亲近的合伙人一起创业,都要签订合伙人协议,各自的利益是最重要的,深度捆绑每个人的利益,最大限度的激发每个人的潜能,这是先兵后礼,各自遵循协议,这样的合伙才是长久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创业失败,亲戚不是亲戚,朋友不是朋友,兄弟成仇人。不靠谱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