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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粮液傍名牌今遭停产:曾获十大白酒品牌,价格不及五粮液三成,你怎么看?
滨河,商标,集团九粮液傍名牌今遭停产:曾获十大白酒品牌,价格不及五粮液三成,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能我用五种粮食造酒,不准你们用九种粮食造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件事情对滨河九粮液利好~免费做广告…让好多人品尝滨河九粮液……原来醇厚绵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九粮液出来以经三十年了现在说侵权高法看人下菜。甘肃人民不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媒体沙雕炒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你把判决书公布,让消费者自己判断!人家冰河九粮液几天前就发问澄清了,只是赔了900万元,商标是合法有效的!你这个标题就是误导读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这话你要负得起法律责任!九粮液律师函已经在去你家路上了 @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日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九粮液傍名牌遭停产,事实清楚,原因明白,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谁让它傍名牌呢!傍名牌涉及的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要遭受相应处罚的。
普及一下商标法: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五粮液是中国一线名酒,中国驰名商标,是不允许其他行为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许有人会说,“五”和“九”在读音和字形上都不近似,何来侵权?
有审判部门指出,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只要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可认定侵权。而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都不要求实际混淆的发生,只要导致“混淆可能性”的发生即可认定为侵权。
由此可见,无论商标近似还是商品类似都是将“混淆可能性”作为判断的要件的。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一个成熟的商标尤其驰名商标,是使用者长期精心打造的结果,其中更是凝结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对于具有声誉的商标予以保护,是商标彰显商誉的题中之义。这种商标保护的模式,也不再要求商标之间是否发生混淆。对于已经积累了大量商誉,并且具备了很强的显著性、识别性的的商标,尤其驰名商标,其与所标识的商品之间具有了极强的单一性和独特性的联系。
若干年前,五粮液状告“七粮液”就赢了官司,并以七粮液改名“七粮御液”而宣告终结。
前年,五粮液还状告“大午粮液”侵权,并且赢了官司。 虽然大午粮液的操盘手名叫“孙大午”,但“大午粮液”有让人误以为比“五粮液”还要好之意,构成了“混淆可能性”。
九粮液,就请你尽快起个更好的名字再复出吧,切记不要再傍名牌了,损失是惨重的,代价是沉痛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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