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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都有哪些?
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
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
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
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2500-10000元/件。
四、代理以上诉讼案件,也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50-3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实务操作
1.事先收费,按照官方指导价在浮动范围内双方协商确定律师费;
2.风险代理,预先收取部分费用或者不收取,事后按照案件结果比例缴纳,该比例不超过30%。(有些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收费)
以上规定为山东省规定,各省规定不一,请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
希望有用,其他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律师收费是基于“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且“服务是有偿地”的两个前提,当然如果和律师约定了免费或者风险收费,那就另当别论。
2、律师费的承担问题。通常情况下,每个人承担各自聘请律师的律师费,特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律师费的支出会被认定为“必要的经济损失”,法院会支持;还有的就是,双方事先约定,例如: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等),在此前提,法院支持了你的诉求,就会根据你实际的诉求来支持律师费的承担。
3、关于案件输了是否还要付律师费问题。这就会到了第1个问题,这里详细说下。是否支付看下双方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在非风险委托代理中,律师费用通常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支付的,例如我在代理一般案件,在当事人确定要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律师费必须先支付,同时我也会告知当事人这个费用是律师法律服务的报酬,并不是“保证”案件必赢,毕竟任何诉讼都有败诉的法律风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各类案件及法律服务的辩护、代理、顾问、代办、代书、见证、咨询、法务,在当地律协,律所规定的最低收费线以上,协商收费为主,按最低收费线收费为辅。法律援助局、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或需要援助的案件按其相应规定收付费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律师费的收取,各省司法厅都有一个指导性的标准。例如山东省就有一个《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但是,案件的情况千变万化,难度、工作量差别巨大。有的当事人见一面协商一下事情就了结了,有的一审以后有二审,二审以后有再审,再审以后有执行,执行有遇到老赖,可能跨省,耗时十多年未必能解决。因此主管部门的标准只是参考,多数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和律师根据情况协商议定收费标准,签订委托合同,然后依合同办事即可。
附录:《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绝大多数案件中,法院并不支持胜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因为通常情况下法院不认为这是诉讼支出必要费用。某些特殊案件比如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案件,在司法解释里明确规定可以支持律师费,但并不具有普遍代表性。没有规定禁止法院判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官自由裁判权很大,有极高的不确定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国家标准,一个案子就是6000块钱,但是律师经常不按这个来,他们是自己叫价。由北京律师最高叫到10万,5万,15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收费已经不受物价部门控制 ,可以协议收费,有标的额的,在百分之五基础上照顾收费,实际上收不了那么多,风险代理的,就是打完官司再收费的 收取不低于拿回来的标的额百分之二十,如果败诉,律师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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