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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垃圾分类遇到一些“杠精”你该怎么办?国民素质需要怎么样去提高?
垃圾,的人,的是当垃圾分类遇到一些“杠精”你该怎么办?国民素质需要怎么样去提高?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把垃圾分类按交通法的标准来治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无废城市,垃圾资源化,价值高效化,回报均衡互利化,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垃圾危城,土地告紧,生活困扰,环保大事,用中国智慧来解决!我在北京做厨余垃圾处理,这是垃圾分类最难解决的问题,我们的设备,厨余是最前端处理,就地收集,就地处理,就地利用。无异味,零排放,低能耗。更重要的是经济效益回报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处理方式对环境友好,无外来生物传播危害风险!希望相关部门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流逝的东西难已回来,伤好了巴还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垃圾分类遇到“杠精”你该怎么办?国民素质需要怎么样去提高?
这个问题问的好,符合当下环境。其实早在多年前,我们的城市在设立小区及街道垃圾桶时,就进行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只是并没有出台相应的规章,实现垃圾分类完全在于人们的自觉和道德水平,实行了多年也有一定的效果。相比于上世纪我们的垃圾桶连可回收与不可回收都没有标明的时代,我国民众对于垃圾分类的素质及意识已经显著提高,并慢慢适应。
直到现在,我国下一步将进行立体化的垃圾分类,并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已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在没有出台垃圾分类制度前,人们只需要将垃圾整体打包,并分为两大类既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但在出台垃圾分类制度前后。又将垃圾分类细化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所以在施行初期难免会遇到一些不理解或不适应及有抵抗情绪的人。难免给市民增加了些“麻烦”。所以这些垃圾分类的“杠精”就出现了。
所以,当在上海遇到这些“杠精”时该怎么办?当然是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根据进行处罚了,管他有多杠,只要他违反此规定,就以此规定处理。条例规定,违反条文的垃圾处置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针对个人违反该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可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至于你说的国民素质怎么去提高,我在一开始就已大概举例说明。我国民素质相对于上世纪已有显著提高。当然不能与日本新加坡去对比。如果在二十年前去实行这套制度,我觉得会相当困难,但在2019年的今天,只要做好积极向上的宣传工作,并坚定实行该制度。你所说的国民素质我相信一定会实现。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需要跟他/她/它/怹杠啊,每个地方政府都有相应的法规法条,以前霸座的都是一条好汉,之后带到派出所不都打上马赛克了么。还有那些抢公交方向盘的,判了刑以后,投板儿的大哥大姐进去就教他们怎么做人。国民素质其实跟孩子教育一样,你们家孩子及格了是正常,考好了得奖励,考不好就揍呗,但是最后孩子学习上去了受益的是自己。同理,国家让你分类,分明白是应该的,坚持长期分类,养成习惯不是有相应的积分换奖励么,到最后环境质量上去了受益的还是分类的人。你不分类自然有人管着你,一开始让大家适应有个阶段,肯定就是教育你,跟你讲道理,都是打嘴炮的时候站出来的多,杠精自然是会出现。到时候分类成自然了,惩罚措施逐步提升,罚钱甚至是抓起来,他们就不杠了,现在也不用担心杠精,他现在顶多就是杠,大部分杠精不会顶风作案的,只有少部分英雄到时候就缴费就行了。自己做好自己的分类,教育好自家的孩子,杠精说他不听就算了,又不是你儿子你苦口婆心的劝啥,到时候自然有人治理。
但是有些问题不是一味的强抓能解决的,生活水平到达一定程度,有空闲去关注环境关注其他,您还为下一顿饭发愁,谁关心你分不分类,所以国民素质提高,还需要硬件上至少国民生活水平到达一定程度,没有几个人是高僧,饿着肚子还能念经。在一些生活水平欠发达的地方,这些百姓生活还是不如意的,你说垃圾分类,有可能他们在网上跟你杠,这就属于大家站的层次不一样看的东西不一样,人家还得奔命,你是提高生活品质,这俩本来就不是一个档次,所以没必要。除非您说垃圾分类了解决他吃饭问题,我估计他不但不杠了,还得连带监督你弄没弄好。况且垃圾分类是长远收益,眼前利益不明显,必然有人认为是脱裤子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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