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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超标电动车重启免费上牌?相关部门:有安排,但未最终确定, 你怎么看?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道路郑州超标电动车重启免费上牌?相关部门:有安排,但未最终确定,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郑州超标电动车重启免费上牌?相关部门:有安排,但未最终确定,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上牌我自认为没解决任何问题,比如说交通情况,闯红绿灯,电动车被盗,逆行等问题还是依旧!我希望政府应该想个更好策略来解决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应明确超标车是违法车,不能生产和销售。我们可以参照上海上牌的规定。
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 第八条(销售承诺)明确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明确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第三十七条(对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行为的处罚)明确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退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
2019年4月15日起,按照原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评审纳入的所有产品从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2019年4月30日起,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该类产品的登记上牌。即按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4月15日(含)后购买的未纳入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上牌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4月30日起全面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郑州电动车上牌其实起不到什么具体作用,假牌泛滥成灾,但对于控制超标电动车来说,是有好处的,其实没有上牌的,就不要再上了,政府给过了过渡期啦,如果还放开上牌,超标车等于又有了合法身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超标车的社会影响:
(一)车辆无法上牌发证。由于“超标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车管部门无法给予注册登记和上牌,因而这部分车辆只能成为无牌无证的“黑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驶“超标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三)影响社会的稳定。超标“助力车、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超标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车,也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不准上路的车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对重量并不太多的过问。
超标车的社会影响:
(一)车辆无法上牌发证。由于“超标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车管部门无法给予注册登记和上牌,因而这部分车辆只能成为无牌无证的“黑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驶“超标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三)影响社会的稳定。超标“助力车、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牌为自己为别人都好,车太多了,出事也没法找,被偷了也没法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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