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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是一楼和其他业主的共有部分吗?
电梯,一楼,业主电梯是一楼和其他业主的共有部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电梯是一楼和其他业主的共有部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摊一样就是共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思就是即使是住在一楼的住户,如果出现这类的纠纷,法院是不支持低层住户减免或者免除电梯费用的,毕竟我们也无法保证我们100%不使用电梯,所以说,其实对于一楼的我们也是需要交电梯费用的。
住户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电梯如小区其他公共资源一样,属于全体住户共有,一楼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住户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交纳电梯费。而且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并不是只供部分住户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有些人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降低。因此,一层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
电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一楼业主也有义务维护,因此向一楼业主收取电梯维护费有一定的道理。当然一楼业主也有权利享受电梯可能创造的收益。《物权法》实施后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时,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的理由不履行义务。因此,电梯作为公共设施,业主不能根据是否使用电梯来决定是否交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想问电梯是一楼的共有部分吗?比如别人家是一楼的共有部分吗?不是因为别人家有专属,电梯是一楼共有部分吗?电梯也有所属是二楼以上的专属,为什么电梯就是一楼的共有部分了?院子楼道等都是共有部分,电梯是二楼以上的专属,怎磨就成了一楼的共有部分了,求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肝是指原有电梯楼房的一搂业主,并不指的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一楼业主,概念上不能混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电梯的购置、按装成本,开发商已经摊入到楼房的单位面积建设成本之中,业主购房时己经按照购房面积支付了对价,所以,电梯的所有权应当按照本单元业主的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按份共有。利用电梯广告的收益也应当按照按份共有的原则来分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共设施权益是按照你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均摊的。一层也不例外,权利与义务与楼上一样。也就是说,一层业主不能只主张权利,不承担义务。
此外,楼上业主只所以必须使用电梯,完全是因为一层的存在,平房肯定用不着电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不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电梯一楼与其他共用部分是全物业公用地方,比如楼梯,门前走廊,花园地方,电梯面积,顶层空间,走火通道。所以不要以为电梯一楼无使用过就不交。这样条文确实欠妥,电梯面积一楼须交,但人家无使用电,就不该由一楼负。电梯应独立电表核算,电费应要每人用量计才是,谁用谁交,出入卡计算,合情合理。至于楼梯所产生的电费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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