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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网络公司员工破解多个网站密码,盗窃公民个人信息上千万条, 你怎么看?
个人信息,拘役,前款深圳一网络公司员工破解多个网站密码,盗窃公民个人信息上千万条,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深圳一网络公司员工破解多个网站密码,盗窃公民个人信息上千万条,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楼上说的太好了,就应该这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破解软件密码盗取个人信息
可能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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