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判决前款全部退还,如何判刑呢?
存款,公众,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判决前款全部退还,如何判刑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判决前款全部退还,如何判刑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处理非法集资问题,是以地方党委政府牵头,以挽回经济损失和社会稳定为主,一般地方会出台一些地方政策,采取各种措施,逼迫集资人退回脏款返还群众。在稳定面前,法律也作出一些让步。比如有些地方政府规定,全部退换后,做撤案处理,不再追求法律责任,或者做判缓刑处理等。
集资侵害的是不特定对象的财务,当全部退换后,其社会危害性也就随之消除,所以,地方作出这样的规定符合经济犯罪处理宽严相济的政策,与法律并不抵触。
你的问题在判决之前退全款,应当依法作出缓刑判决。
当然,如果集资中涉嫌集资诈骗,那就另当别论了。集资最高刑期是十年,而诈骗有死刑。二者法律依据差别很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判决前所非吸的款项全部退还,基本会从轻处理或者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能免予刑事处罚,甚至有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吸获得的犯罪资金,如果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等合法活动的,如果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的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是否构成非吸犯罪有争议的,对于“边缘案”、“踩线案”,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划清的案件,行为人的资金如果用于生产经营,行为人有还款意愿,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高度妥善处理,要依法慎重处理,罪责方面可定可不定的,原则上一般来说不按犯罪处理。
总之,国家司法层面对于非吸方式的犯罪处理方式从大的方向上看打击力度是趋松的,这也是从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作出的相关政策,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在案件判决前退还案款对案件的处理是很有利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判决前款全部退还的,法院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是肯定会的,但因退款不是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仅是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从轻处罚的辐度较自首、立功、从犯、坦白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辐度会小很多。当然最终量刑还要看具体非吸的数额,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失,以及行为人在整个非吸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如果被告人非吸数额不大(大于20万小于100万),且仅系一般业务人员,有自首或坦白情节,加之退出非法吸收的款额,那么判三年以下并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仍然不完善。
如果照正常的情况,既然已经构成罪名,即使在一审前退还全部款项,但罪名仍在,只不过是减轻处罚而已。
事实上,这主要还是看吸收金额。就目前来讲是这样的。
吸收金额为基础,以吸收人数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辅助参照,最终对嫌疑人量刑。这里的问题在于,过度忽略了“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目前,如果嫌疑人在一审前全额退还款项,受到的处罚通常较轻,大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而可改为缓刑。
目前,只有因“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会判得较重,但就“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一因素,影响依然不大。
事实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典型的涉众型金融犯罪,化解风险、追赃挽损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由于此类案件通常波及面广,还可能引发不稳定,所以危害性还是很大的。
于是,在量刑中还要考虑的一点就是嫌疑人吸收资金时的名目以及吸收资金后的用途。
总的来说,吸收资金时的名目会造成舆论危害的,加重处罚;吸收资金后用于非法活动的,加重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希望国家从源头掐断,不允许成立这样的公司就得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8000亿本金赔偿责任比例分析:
1 实事证明的14年监管政策失误29%
2 行业自融的变相备用金浅规则20%
3 硬着陆导致的本金二次伤害50%
4 为跑通胀理财而贪图小便宜1%
上一篇:布冯:加盟巴黎不是为了钱,内马尔和姆巴佩将会统治世界足坛十年,你怎么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