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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红经济为何火爆?
中国,德国,经济中国网红经济为何火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看好网红经济,但都强调道德底线
谈到网红经济引发的一些社会争议,孙佳山说:“网红经济不仅是媒介迭代的产物,也是大众文化转型、商业模式变迁等综合性因素的产物。网红经济产生的一些问题是长期性的,我们对其既要开放包容,也要对其加强监管,因为有些底线网红是不能碰的,不能为了关注度什么都干。”他认为,对网红和网红经济的监管,不能照搬对传统媒介的监管模式。孙佳山说,充分总结发展网红经济的“中国经验”,对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着长期的示范效应。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沈逸告诉《环球时报》记者,网红经济不能在无序、失范的状态下野蛮生长,对网红也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如规范其活动范围及内容尺度等。他强调,网红的线下行为必须得到严格而清晰的规范,像有的网红擅自到学校拍摄,干扰正常教学的做法必须严格禁止。
中国政府对直播行业的管理和规范,也会引起国外媒体的关注。如《华尔街日报》2017年初报道说,通过智能手机发布直播视频的境外表演者必须提前向中国文化部提出正式申请。美国公共电视网今年2月以“这是真正的生活:对直播经济的解读”一文在比较美中两国网红经济时,也提到中国对网络直播的监管。在美国,直播以网络游戏为主,一些玩家喜欢看别人玩并进行交流。而中国人偏重娱乐。文章举了一个因表演低俗、涉及毒品而被封杀的中国网红的例子。文章称,“从2017年开始,中国政府加强了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但这并不意味着直播在中国已失势。它正在成为一个受监管的行业,而不只是一个疯狂的市场。中国企业的资本在向该行业汇集,直播公司也在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在美国多家律师事务所的网页上,可以查到一份《美国直播的法律风险》,其中提醒网红要注意的事项很多,如“除非您拥有版权,否则不要用任何未经筛选的背景音乐”“小心拍摄其他人,这可能会造成侵犯他人肖像权”“即使在公共场所,也不允许随便拍摄未成年人”等等。
日本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网络社交规则,使网红不会为吸引眼球做出格的事。如国内有主播竟然上街拍摄辱骂交警然后逃跑的视频,这样的做法在日本是不可能发生的。日本关西地区一名社会学教授告诉《环球时报》记者,网红经济不可能野蛮发展,作为新生事物总是在出现问题后引起社会反思,继而促进立法予以管制。他认为,如果法制不健全,网红就会钻空子,靠一些低俗甚至挑战道德底线的内容来赚钱。一名日本资深娱乐新闻记者也表示,当网红红极一时的时候也是其退热的开始,因为大众的审美要求会提高,也更挑剔。
据德国自由大学网络经济学者特洛伊卡·布劳尔介绍,德国经济研究所2017年预测,德国网红经济已经初具规模,以网红为主要职业的人数也有数万人。由于缺乏法规,德国网红存在偷税漏税、没有实名、出售假货等问题。有的网红一边拿失业补助金,一边在网上日赚上千欧元。因此,德国也在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网红经济。
德国已成立多家网红营销学院,各地商会、职业学校也提供相关培训。德国柏林首家网红营销学院成立于2017年,对中国的网红经济有所关注。该学院负责人舒尔茨告诉《环球时报》记者,网络经济高速发展,但各国政府的管理严重滞后。网红营销学院重视培养网红的职业道德,除讲述如何制作吸引人的内容、如何帮企业营销品牌外,还帮他们了解法律法规,如数据保护、版权和商标权等。德国还有网红工作者协会,主要负责各种培训以及网红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帮助网红经济走上正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种潮流,随着手机越来越先进,网络越来越快,普通人随时随地可以直播视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今,超过70%的中国Z世代消费者更愿通过社交媒体直接购买商品。2016年中国的“关键意见领袖(KOL)经济”价值约580亿元。卡戴珊家族或许能通过在真人秀节目中展示奢华生活方式创造出一种美国娱乐现象。但中国的KOL们却能够影响追随者,甚至能激发出西方同行不能望其项背的商业销售额。 2014年,贝基-李辞去记者工作,成为微信全职博主。3年前她与美国某时尚品牌合作推出一款奢华钱包。一年后她与英国某品牌汽车合作,通过微信推广限量版汽车,其粉丝5分钟就抢购100辆。网络博主张大一(音)在淘宝网创建自己的服装和美容品牌。据称仅2017年“光棍节”那天,张的网店销售额就达1.7亿元。 中国某网红博主推广平台的营销师以利亚-惠利表示,中国的网红们在刺激直接销售方面优于西方同行的一个原因是,在中国,娱乐和商业之间的界限更模糊,社交媒体和电子商务已深度融合。例如,微信等社交平台允许应用程序中嵌入商品链接。用户可在阅读公号文章或观看短视频时打开链接、选择商品并完成付款。 咨询公司埃森哲最近的研究显示,超过70%的中国95后消费者更喜欢通过社交媒体直接购买商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球平均水平为44%。 在英美,网络红人不披露与广告赞助商的关系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规。而在中国,网红们并无公示赞助商的法定义务。“在西方,网络博主要么对自己的推销用语慎之又慎,要么直截了当坦诚相待”,惠利如是说。 数据显示,60%以上中国消费者乐于接受网络影响力。而在美日,比例分别为49%和38%。上海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汉姆扎-克里特说:“中国消费者见识过各种各样的骗局、冒牌公司、假货和坑人服务等。他们已不再轻信品牌自己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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