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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黄陂一中一名班主任因自己孩子没有报考自己所工作的学校而被学校停职?
学校,老师,孩子如何看待黄陂一中一名班主任因自己孩子没有报考自己所工作的学校而被学校停职?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近日,武汉黄陂一中(盘龙校区)准高三年级多个家长反映,孩子班主任黄老师被停职,因为他的孩子没有报考本校,而是去了华师一附中。该班主任本人确认此事属实。该校副校长称,学校有相关文件,对其停职解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黄陂一中规定本校教师子女必须要到该校读高中,这样的文件纯粹属于无厘头的规定。不知道这样的文件到底是如何出台的?是否有教育部门的批文?亦或是当初招聘教师时便在合同约定内有此项条款?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思前想后,总也找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孩子不就读父亲工作学校,父亲就被解聘。
首先,可以肯定地讲,黄陂一中解聘黄老师是违法行为,黄老师可以起诉该校。
我们都知道招聘一名教师,必须要通过教育局的审批,学校单方面不可能随意完成招聘流程。而解聘一名教师,同样也需要教育局的审批,如此说来,黄老师被黄陂一中解聘,就不仅仅是黄陂一中单独行为,而与教育局批复有关系。但是解聘黄老师的理由明显不合法,因为从法理角度来讲,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有规定过,某所学校的教师必须要让自己的子女在父母所在学校就读,否则就开除该教师。因此,黄老师可以起诉黄陂一中,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其次,为争尖子生竟然拿本校教师开刀,足见黄陂一中变态的管理模式。
每年中考成绩出来之后,很多有名气的学校,不管是公立的还是民办的高中,都会有一波抢人的狂潮。这抢人便是抢尖子生,有些还会与尖子生家庭签定协议,如免除高中三年学费,甚至还要以奖学金的名义打动考生及其家长。如此说出来,黄陂一中的黄老师一是没有按着学校规定让孩子报考本校,二是肯定拒绝本校方招生人员,然后学校就对黄老师产生极大不满情绪,最终拿什么学校文件来解聘了黄老师。黄陂一中这种霸道的作风,真让人非常气愤。
第三,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自己中考成绩有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
中考一阶段,便意味着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在中考报名中,学生有权利根据自己所考的分数去报考高中,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阻止学生报考哪所学校。黄陂一中对此当然非常清楚,但是为了达到让黄老师孩子来本校就读的目的,肯定与其有过协商,而这里的条件便是如果你孩子不来我校就读高中,你就得被解聘。最终黄老师没有违着良心和学校达成约定,既而被黄陂一中停职解聘。如此一理清思路,我们便知道在某些特别有名气的重点高中里,实际上有着很多潜规则不被外人所知,就如黄老师的遭遇。
结束语:学校不是某一个人的私人领地,如果黄陂一中对黄老师停职解聘一事不更改错误的决定,只要黄老师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黄陂一中会在这场诉讼中败诉,因为没有哪一条法律支持校方的做法。但不知道黄老师是否就此心甘情愿默许了学校的做法,还是如前面我所讲的要将黄陂一中告上法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题主描述的情况属实,这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保护本校的优质生源不向外流失,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带来的后果。学校因为班主任的孩子没有报自己所工作的学校而被学校停职,是想通过对班主任老师施压的方式来获得优质生源,学生选择自己心仪的高中是学生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只能报某某学校,不能报XX学校。
一些市里的重点中学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而县或者区里的重点高中为了保护本校优质生源不被流失,在学生填报志愿时,有的学校限制学生第一志愿填报市里的重点高中,而把第一自愿填报自己的学校,这侵犯了学生选择学校的权利,属于违规操作行为。学生和家长都有选择优质教育的权利,人为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与国家的相关规定不相符,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介入调查,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可依?
针对黄陂一中班主任被停职的行为,学校方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班主任被停职?正常情况下,即使班主任的孩子没有报自己所工作的学校,班主任也不至于被停职,这件事情的背后是否还另有隐情?希望校方能依法依规解释清楚,不要以讹传讹,给自己学校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目前,一些学校争夺优质生源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私立高中,为了学校的升学率和社会影响力,往往不惜重金挖公立学校的优质生源,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事件的最新进展
关于黄陂一中一名班主任,因自己孩子没有报考自己所工作的学校,被学校停止一事,查阅了最新的新闻报道,与题主所说的情况可能大不相同。
学校的副校长向媒体解释说,黄老师落选并不是因为子没有,报考本校而被解聘班主任的情况,学校和老师在双向竞聘中落选。没有竞聘上新高三的班主任,但是黄老师被学校安排在其他岗位上。
在2019年新高三年级,竞聘工作中高二有20名班主任,38名教师参与竞聘。其中有四名班主任和六名任课老师落聘,黄老师就是其中之一。
教师聘任制在黄陂一中实施了多年,受到了老师们的肯定与欢迎。黄老师的得分确实与其他老师有一定的差距。
我不赞成:子女在父母所工作的学校就读。
在教育自己子女过程中,我最欣赏的一句是,自己的孩子需要别人来教育。在周围很多人觉得老师的孩子可能各方面更出众,觉得在辅导学生课程以及养成良好行为方面比其他家长更有优势。
但在实际中,这种优势往往会变成劣势,这也就是我不太愿意自己的孩子在,父母所工作的学校就读的根本原因。
子女与父母在同一学校,可能带来的是更多的优越性。孩子可能从小,在学校比其他孩子,受到了更多的优待。 如果犯些小错误,不少同事可能碍于面子,不太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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