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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广告用董明珠的店合理不合理?
产品,明星,广告格力广告用董明珠的店合理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格力广告用董明珠的店合理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董大姐站台为自己产品做广告有利有弊。其初衷可能是对自己产品负责,以个人信用为产品背书。但不利的地方在于,董大姐的强势性格与大众对于女性温柔形象的固有认知不同,有些网友会有负面认知。因而,频频亮相的网红,一旦公众认知不佳,极容易对自家产品带来负面影响。所以说用自己做产品代言人要慎重,比如之前的新东方的俞敏洪,比如锤子手机的罗永浩,都是以自己为品牌来服务于企业,但一旦自己发生了争议性事件,企业也可能受到影响,所以有时候成也网红,败也网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董老太击镜多了令人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离开董明珠格力难道不活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也认为董明珠是在用格力的资金给自己本人打广告,董明珠的店。它以后不一定是卖格力的产品,比如卖明珠牌手机汽车化妆品什么的。一句话存有私心发大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其实这个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董明珠的店”的所有权,是董明珠私人的还是格力电器的,才是问题的关键!
假如董明珠有朝一日干不动了,真的退休了,人总是有这一天的,世上没有万寿无疆的人,那时侯“董明珠的店”所有权归属才是问题。
现在的格力电器与董明珠完全捆绑在一起,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她为格力代言,是董明珠工作的一部分,我相信董小姐肯定不会另行有任何酬劳的。同理,“董明珠的店”若是无偿占用格力电器的资金和资源打造的,所有权店应是公司的,格力广告用董明珠的店也是合理的。
但坦白地讲,不知格力电器与董明珠是否有协议:“董明珠的店”的一切包括所有权是谁的?
1.若协议已有规定,所有权是格力电器公司的,店的经营成果自然也是公司的,一切就ok。无偿动用公司资金和资源是理所当然的,格力广告用董明珠的店也是合理的。
2.若协议规定“董明珠的店”所有权是她私人的,则应是“亲兄弟,明算账”,开店所用的一切费用应由董小姐私人承担,否则属无法侵占。当然,“董明珠的店”经营成果也是属董明珠个人的。
3.若格力电器之前没有与董明珠签相关协议,虎哥在此呼呼双方赶快补签协议,商定相关细节,以免今后扯皮、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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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格力成就了董明珠是事实!格力早就辉煌了!正好碰到空调市场井喷大发展!谁做都一样!甚至更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格力成就了董明珠,董明珠也成就了格力,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但是格力的潜力还很大,董明珠的格局已经满足不了格力了,以后被取代是必然的,只是看未来的格力接班人能否秉承董明珠的意志让格力走的更远了,什么都有可能不是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现在以经受影响了,以走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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