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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前任欠的钱,还要叫他还吗?几万块?
的钱,对方,你的分手了前任欠的钱,还要叫他还吗?几万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手头紧张急需要钱,那肯定叫他还呀!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手头宽裕又不缺钱的话,你可以再给对方一点花,毕竟相爱过,好聚好散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滴
感情归感情
如果当初是你给的
再索取就不可了
如果是借的
那性质就不一样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要看是为什么分手。如果是对方出轨,那一定要钱,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那就算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单纯的借,无论谁的原因造成分手都是要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叫他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要还的,问题是估计这个钱不太好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不还?
钱是钱,感情是感情。不要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爱与金钱,不能混为一谈
首先爱情是高尚纯洁的,是男女之间互相喜欢的高尚纯洁的象征。
在生活中,爱情就是爱情,金钱就是金钱,两者没有什么联系。如果说爱需要用金钱来换,那叫交易,以爱情来做金钱交易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在生活中不能把爱情和金钱混为一谈,不能说因为你爱他,或者他爱你,就得给你钱花或者就得借钱给你。即使在谈恋爱的过程,你确实比较喜欢对方,把钱借给地方,记住借出去的不仅仅是钱,是信任,而且你也没有这个义务要把钱给对方吧。
曾经只是曾经,不代表现在与未来
现在分手了,他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仅仅代表曾经是男友,而不是现在还是男友未来还是男友,要把这点搞清楚。因为你们之间已结束了那段爱的旅程,目前陪伴的不是他了。当然结束了,不能说立马就翻脸不认人了,彼此曾相爱过,如果一转身就翻脸不认人,这样的人真的做人很失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既然当初的借的,不是心甘情愿的送给他的,不管还在不在一起都应该要归还的。每个人的钱都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对方借了钱,就有这个义务偿还,这是他的义务,是义务就一定要履行的。就像我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一样,不管你生活怎么样,子女都有履行。借钱不还那叫耍赖皮,可以在法律上起诉对方的。
你把钱借给他了,就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开口叫还了,他都好意思找你借钱你有什么不好意思叫他还钱的对吧。感情再怎么好,该还的债必须得还。人家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你不是他父母,没有必要一定要对他好。
在《康熙王朝》这部剧里面,康熙爷自己亲生儿子借国库的钱都得还,在那一段里面康熙爷是怎么讲的?康熙爷说: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大家就不明白吗?
所以他借你的钱,你应该要回。即使结婚了,他在你们结婚之前给你借的钱那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也不是你们两个的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离了婚对方也是拿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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