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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没有遗产,房子是儿子建的,女儿和其子女有权分吗?
父母,儿子,宅基地如果父母没有遗产,房子是儿子建的,女儿和其子女有权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为什么要加个父母呢?
说白了不就是妹妹和外甥、外甥女想分哥哥的财产吗?
第一,房子是哥哥建的,归哥哥所有。
一般情况下,房屋谁建造的就由谁所有,所以房子大概率是哥哥所有。
在哥哥在世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有权未经哥哥的同意私分哥哥的财产。
第二,如果哥哥去世,房子作为遗产继承
哥哥去世的话,房子成为哥哥的遗产,发生继承。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哥哥的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哥哥的兄弟姐妹。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且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权继承。
只有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能轮到包括妹妹在内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全部不存在,妹妹的孩子可以发生代位继承,继承妹妹可以继承的份额。
总之,妹妹和外甥女、外甥想在哥哥在世的情况下,私分哥哥的财产,只能是痴心妄想。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是儿子建的,说明这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而决不是国有土地上有产权证的私房。可能面临着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的问题。
父母和儿子谁是宅基地使用人,儿子是用谁的名义审批的准建手续。女儿是否有宅基地房,户口在那里,房子是父母的老宅基地儿子拆旧建新,还是儿子以自己名义审批建房,这些不能混为一谈的。
农村宅基地审批有一惯例,老人两个儿子,村集体分户给两处宅基地,老人一子一女 ,女儿外嫁,村集体则不会分户再增加宅基地,这个宅基地使用权是父子共享,原经过房拆旧建新,虽然是儿子出资,但父母有一定房屋产权份额。女儿外嫁,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如果父母无遗嘱无交待,将来房屋父母的份额虽然少,但决不是没有,较真起来,女儿就有继承权。如果是儿子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审批的宅基是以儿子自己名义建房,女儿则无权取得房屋或货币补偿。
按农村的习俗。父母与子女同居一处宅基房,别说房子是儿子所建,即使是父母所建,女儿也无份。但按法律继承来说,女儿决不能无份,但是这里有个说法,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确权全在儿子名下,在房屋重建时父母无另外主张,就意味着父母将老房或共产权房对儿子完成赠与行为,女儿再求补偿则无名无份。
把以上理顺清楚,女儿有无权利分割自然一清二楚。只能按法律鉴别,不能受习俗绑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是儿子建的,父母去世后,女儿和其他子女有没有权分,关键要看土地的权利类型及建房手续是谁的。
① 如果是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
土地使用权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房手续都是儿子的,房屋建成后给父母及其他子女居住,虽然没有确权登记,根据“谁出资,谁建设,归谁所有”的原则,此房的所有权人应为出资建房者。
父母去世后,此房屋不是父母的遗产,女儿及其他子女无权参与分割。
② 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因宅基地按户登记, 父母和子女在一个户口簿,未曾分户,此宅基地使用权应为一家人共有。基于宅基地取得是全体家人,权利主体应当一致,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应为一家人共有。虽然是儿子出资建房,并不代表房子归出资建房者所有。
因此,父母去世后,留有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继承 。但是,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女儿及其他子女继承权,有权参与分割。至于每个人能分得多少,建议兄弟姐妹们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都是一家人,没必要为了这点财产伤了兄弟姐妹的感情。
以上是个人拙见,如有不同看法和见解的朋友,欢迎留言指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房子不是父母盖的,父母没有遗产,她们分啥啊!想分哥哥的家产呀?那也等哥哥去世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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