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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被告一生就一次转账,借给他5万。除此之外两人无任何转账记录。借款能要回来吗?
借条,诉讼时效,这笔我与被告一生就一次转账,借给他5万。除此之外两人无任何转账记录。借款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与被告一生就一次转账,借给他5万。除此之外两人无任何转账记录。借款能要回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一定。
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领域,所以不明白的还是尽量不要轻易涉足,以免把稳赢的官司打输了。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比皆是。
从你描述的情况上看,你在出借事实这方面的证据比较充分,这时你面临的就是要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而不是什么合伙啊,投资啊什么的这种事。最好的证据当然是借条了。
看样子,你好像没有。
还有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现在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你过了吗?有证据来衔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你出借款项的来源是哪里来的,这方面的证据也要准备,一定会被法官问的。
再有,你打官司就一定能要回钱吗?在这之前还需要的准备工作你做了吗?
等等吧还有很多细节问题。
当然,你要是说不诉诸法律,请忽视以上我所有的话。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给他发信息说,借给你的10万块钱什么时候还?他多半会回答,我只借了你5万块钱。这个就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他,如果还不还,就让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这里是众和法律为你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你的情况来看,有几点需要注意的,第一,你们之间有没有借条?第二,如果有借条,借条上面有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第三,这笔转账记录上面有没有写明这笔钱是借给他的?第四,是否有催款?通过什么方式?关于借款方面其实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如果你在借这笔钱给对方的时候,内心已经作为“赠与”处理的话,那自然不需要注意太多,但如果是本着应对方一时之急,出于情义,自己也是需要这笔钱的话,就不要碍于情面,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必要的手续都是应该做的。
第一,写借条。
很多人碍于情面不愿意和朋友(亲戚等)写借条,殊不知如果在后面遇到了欠债不还的情况,借条是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所以不管是借给对方多少钱,都应该养成写借条的习惯。借条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一个借条的范本,大家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第二,还款日期。
有的人知道写借条,但写的并不规范,有的会注明还款日期,有的不会。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第三,转账记录。
在我们出借给他人的时候,我们往往是通过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如果是现金,我们最好在现场有个第三人见证,或者在借条上阐明是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出借给对方。如果是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则应该备注清楚并保留截图。如果是银行转账的方式,则可以到银行打印相关的流水记录。总之,要学会保留证据。
第四,是否催促。
在借钱给对方后,如果对方逾期不还,一定要尽快催促。有句话叫做“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钱借出去后,在约定还款日期三年内都没有进行任何催促的话,就超过了诉讼时效,这样一来在诉讼中对方就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这笔款项。但是一般来讲,只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有效的催促,就可以中止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由此可见,回答题主的问题,首先有没有在转账记录中注明这笔钱的用途,如果有,可以作为一个凭证。另外,是否在聊天中约定这笔钱的还款日期;最后,在超过约定的还款日期后,是否有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合法有效的催促。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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