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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每年的高温费只给发每月100元,不知道合不合法?
高温,公司,标准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每年的高温费只给发每月100元,不知道合不合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每年的高温费只给发每月100元,不知道合不合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合法。。。可惜根本没人管。。湖南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和用人单位合伙的,从来不发高温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反强制性的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都让劳务派遣公司克扣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都在这单位做了这是第三个夏天了。从没见什么高温补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这里劳务派遣从来没见过高温补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不合法都算不错了,我也是派遣工保安过年强行要求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一周一天休息其余时间备勤而且备勤不给工资无工资条,所以你应该知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合法,各个省市都有夏季高温补贴标准,比如陕西是温度超过35度每天25元,别的省规定不一样,你可以查一下,每月一百肯定不合理,你可以到了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不合法要看单位发的高温费,有没有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高温费标准,各地规定的高温费标准不一样。如果政府规定的高温费最低标准高于100元,单位只发100元,单位违法;如果政府规定的标准低于或等于100元,单位发100元,不违法。
当前的环境,能发高温费的公司都是不错的公司,有不少公司根本没有高温费这一项,员工压根没拿过高温费。不排除题主的公司存在打擦边球少发高温费的情况。
我曾遇到过少发高温费的情况,连续几年公司都按100元的标准发高温费,发放的月份是每年的6月-10月,而广州市规定的最低标准是150元,公司每个月少发50元。公司的母公司还是很有名气的上市公司,想不通的是公司的法务部门明明知道发100元的高温费不合法,还让公司按100元的标准发,这种错误实在太低级。
后来,我离职时与公司发生了不愉快,离职后,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少发高温费的违法事实,单位很快把少发的工作3年的高温费都补给了我,听公司的同事说,从我投诉以后,公司每月都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高温费。
公司领导大多抱有侥幸心理:大把公司不发高温费,我发了100元已经很不错了。没人投诉的话,集团公司4万多名员工,每个人少发50元,每个月少发20多万元,这可是笔不小的数目。有人投诉的话,我按高温费最低标准补发就行了,毕竟投诉的人少,单位的违法成本很低。
题主要做的是先了解下当地的高温费标准,看下单位存不存在违法行为。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题主又不打算继续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因为事实清楚金额又不大,相信很快能有结果,能得到补发;如果题主不打算离职,只能吃哑巴亏,因为一旦维权,很大的可能会被单位找各种理由辞退,就算有最好的结果争取到了少发的高温费,单位会想办法降低别的福利待遇,很可能得不偿失,实际到手的工资还没有投诉以前多。
以上是我的看法,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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