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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非法占用集体饮水水池,强行修房,私自改变泄洪疏导主要安全出口,这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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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户非法占用集体饮水水池,强行修房,私自改变泄洪疏导主要安全出口,这样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农户够霸道的!是村里的地头蛇吗?要知道这破坏泄洪和水利设施,可是犯法的事!如果当地真有了洪水,如果排洪不畅,水火无情,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一,私自改变泄洪巯导主要安全出口,这种行为具体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任务。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会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二,具体哪个部门来负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法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是现在的水利水保局。
三,至干农户非法占用集体饮水水池,强行修房这个行为,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出面制止,否则上报县乡土地管理部门来制止,并依情依法作出处理。
四,提问的人应该是村干部吧?是不是你们奈何不了这个恶人。现在可正是打击这个恶人的好时候啊!自上而下开展的(这里省略四个字,大家晓得的,但这里不能明写出来,否则审核过不了)这项活动,就是针对这类恶人的,各地公安机关还有任务呢!你们可以把他的这些行为上报,再让村民们签名,联名告他一状,肯定能行!
农村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由这样的恶人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竟然连防洪设施也敢破坏!党支部村委会一定要举起正义的大旗,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杀一敬百,你们村的风气才能正起来,老百姓的日子才能顺起来。
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马上就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必须为这一正义的行为点赞。
第二,及时向村里和镇里反映情况,要求他们及时对影响泄洪的违建进行处置。
第三,若基层未及时处理,及时向当更高一级政府反映,必要时可求助于媒体。
第四,持续关注反映后的处置情况,直至恢复集体饮水池的功能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在反映时尽量做到不暴露自己身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就择若其中的要点,说说相关情况,以利于更快更好地维护好集体利益、保障自身安全。
一、非法占用集体饮水池修房、改变泄洪道的行为,是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影响。
(一)占用集体饮水池修房,是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在农村修建房屋,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要占用集体的公益设施来建房,不可能通过审批,肯定非法建设。每一个受益群众都可以反映和举报这一非法行为。
(二)改变泄洪道将影响泄洪安全,因项目建设确需改变的,必须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其他措施恢复其行洪的功能。那么,对于未批准的,私自占用的,是“两违”整治和水利执法的重点拆除对象。
二、发生此类情况进行反映及举报的渠道和方式
(一)首选是第一时间向当地村里、镇里反映,最好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反映,并可传送目前违建情况的现场照片,以引起村里和镇里的高度重视。
(二)也可第一时间或在村里、镇里未及时处理时,通过当地网上问政平台或市长(区长、县长)网上公开信箱,以及市长(区长、县长)公开电话进行反映。当然,也可通过拨打当地公开的“两违”整治电话进行反映。
(三)反映后随时关注整治的推进情况,直至恢复集体饮水池的功能和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可求助媒体。
三、反映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农村涉及违建的情况比较复杂,而且就提问中敢公然做出占用集体饮水池修房、改变泄洪道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的,多半其也是逞强好恶之人,所以更得注意保护好自己,尽量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拍照,保存证据,其次逐级向上级部门反应情况。正常情况下都会有属地管理的人员!如果还是没有任何人处理,那就拨打县长或者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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