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关于拗救,有五言三拗需要四字救,七言五拗需要六字救的说法吗?拗救以后失替吗?
平仄,平声,对句关于拗救,有五言三拗需要四字救,七言五拗需要六字救的说法吗?拗救以后失替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关于拗救,有五言三拗需要四字救,七言五拗需要六字救的说法吗?拗救以后失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请,至于拗救,从目前现代诗的发展和兴起來说,不必太认真吧。我认为只要诗的意境好,语言优美,字字有味,读了使人回味无穷。改了,救了,反然失味了,何必呢?但律诗的拗救理论和方法耍懂,不要失掉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个人见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到“拗救”就应想到“孤平”,有了“孤平”才去“拗救”。历来格律诗中的“孤平”是专对单平脚句而言的,除韵脚外,只剩一个平声字的句型叫做孤平句,也叫做犯孤平。这个王力先生有专业论述,不必多言。下面按题主之意,凭本人的经验结合一些具体诗句浅谈一下“拗救”。
何谓拗救?凡平仄不依常规的句子叫做拗句,拗句在律诗中很难避免。如果前面一字用坳了,后面必须用拗字来救,这就是“拗救”。拗救分本句救和隔句救。
(一)、本句自救:
【例1】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出句第一字“夜”该平而仄,犯了孤平,便将应仄的第三字改为平声“风”作为补救。
【例2】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对句是单平脚句,第一字应平而用仄声“恐”,犯了孤平,就必须将应仄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天”来救。
【例3】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客”该平而仄,同样犯孤平了,则第五字该仄而改平“何”来救。
【例4】杨柳渡头行客稀,罟师荡桨向临沂。
出句第一字尽管应仄而平用了“杨”字,但第三字该平而用仄声“渡”,第五字仍要用平声“行”来补救。因为前“杨”平后紧跟仄“柳”,接着又是仄“渡”,压迫了孤平“头”的气韵,所以后续第五字必须改仄为平来接应。
(二)、对句相救:
【例5】白玉一杯酒,绿杨三月时。
对句第一字“绿”该平而仄,以致“杨”犯孤平,“三”该仄而改平,既补偿了本句的“绿”仄而救孤平,又补救了与“三”匹对的出句中该平而仄的“一”字,使相联两句声律和谐。
【例6】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例7】落日池上酌,清风松下来。
这两例都是用对句第三字的应仄而平去补救出句第四字的应平而仄。它们与例5的区别在于,对句虽属单平脚句,但未犯孤平。
【例8】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
【例9】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这两例出句皆具五连仄,可见拗之颇深。例8对句单平脚,但未犯孤平,第三字应仄而改平“霜”,以救出句应平而仄的“月”;例9对句单平脚,第三字“向”应平而仄,以到本句犯孤平。第一字虽已应仄而改平“双,但对于隔离“鬓”、“向”二仄的孤平“人”仍无补于事,所以诗人将第五字应仄而改平“无”,以补救了本句“人”的孤平,还有更妙之处就是补救了出句五连仄中第五字“万”的深拗。
纵观以上各例,从初唐高适到南宋陆游是中国诗词的鼎盛时期,关于孤平与拗救已被历代诗家认定为律诗的变格。王力先生说过:“谈律诗必须兼谈拗救”;“拗而能救,就不是病”。本人才疏学浅,凭多年的经验积累浅谈一二,望方家指正为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没有这种说法!
简言之,平仄原则就是偶数位置上的字的平仄要相反,比如第二字为平,那么第四字为仄,第六字为平。如果第二字为仄,那么第四字为平,第六字为仄。
所谓拗救,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人名,地名,或者只能这样写),导致偶数位置上的字的平仄不符合上面规则,因为属于错,所以需要“救”
流传中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这个规范,也就是说,基本上,第一,三,五,七位置上的字哪怕是拗了,也不必救。
其实这一句并不精准,因为有一个“孤平”(除韵角外只有一个平声字),“三平”(尾句三个字全是平声),“三仄”(尾句三个字全是仄声)
比如楼主所说的五言三拗,我举个例子。
仄仄仄平平,
绿柳晓风轻,假如第三个拗字,变成了绿柳春风轻,这明显就变成三平,算是大忌。但如果四救,就变成了绿柳春燕轻,这一句实际上就变成了仄仄平仄平,这貌似上是不可以的。可是实际上孟浩然《望洞庭湖张丞相》里首联是“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可是那个八月湖水平,无论怎么看都是错的!
唐朝的平仄规则还没有那么严。
小可以前曾经也喜欢创作古诗词,但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再加上避免三平尾,三仄尾,加孤平。其它情况下是死命遵守规则,如果某个字实在没有办法更换(比如地名,比如人名),我就不换了!错就错!
网上关于“拗救”的文章很多,有时我也看得发晕,但有一点可以总结出来,就是
拗的那个字,大多是发生在偶数位置上的。
救的那个字,大多是应用在奇数位置上的。
之所以,小可在创作时,需要无法更换的情况,选择将错就错,主要原因还是必须要保证“拗而不救”只有一处。
比如七律,共四联八句。那么只能有一句属于拗而不救,如果有三四句都要拗救的话,那就意味着这首诗的平仄规划是错的。必须推倒重来。
宋朝以后,对平仄的规则要求极严,差一点都不可以。我当年基本上也是如此,因为不符合规则的另一种解释是自己懒,不认真,不用心,怎么可能在那个位置找不到合适的字呢?
因此,轻易不拗!
像南朝四百八十寺那样的浑然天成的句子,哪怕不救也是好句,但我们怎么可能找这个理由呢?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