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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孕妇将滚烫汤汁泼向婴儿!警方:罚500暂不拘留,你看了什么心情?
孕妇,孩子,她的令人发指!孕妇将滚烫汤汁泼向婴儿!警方:罚500暂不拘留,你看了什么心情?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保护伞,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这还每天打黑除恶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换位思考,请问问她,如果她以后有了孩子,她的孩子像被她烫伤的孩子那样闹一会儿,她会拿麻辣烫浇自己的孩子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罚款太少了!孕妇可以缓期执行拘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对待不会说话的孩子,就应该好好惩罚,就应该让她坐牢,收回她的住所,让她无家可归,这种人最好丈夫也不要她,让她的丈夫看清楚她这蛇毒的心和举动,她都能用狠毒的心对待别人的孩子,以后同样也会用狠毒的心对待你和你的孩子,等她生孩子时候医院应该拒收这种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我,既不报警处理,也不要钱赔偿,更不用等她的孩子出世如何,而是很简单很现实的一个方法:重新煮一锅滚汤直接泼到她的脸上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的办法就是再泼回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孕妇即使你有特殊情况,纵使你有孕期综合征,但也不要拿来当做你特殊的资本。假使是我,对不起,不接受协议沟通,反过来我宁可被罚一千,宁可被拘留,相同的罪也要让你尝试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评论区一帮法盲。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性本善、性本恶纠结了几千年也未可知,但并不影响人们人心向善,追求真、善、美。这些年不知道怎么了,时有让人瞠目的事情发生,似乎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说真的,很怀念“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时候。有点钱都会变吗?我不信!那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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