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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继母一人的名字)原来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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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继母一人的名字)原来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没有其他情况,原来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其他情况包括:父亲和继母再婚没有登记,而把房子赠与了继母。或者虽然登记了,但是约定房子归继母所有,即财产约定制。
除此而外,因房子是父亲所买,且在再婚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份额属于父亲。
一旦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继承的话,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因此原来的子女有继承的权利和份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首先得弄清楚买房的钱哪来的?如果你爹就是个过手财主钱是你后妈出的,你好意思分?如果钱有你爹出的份,你保留好凭据证据啥的,到时候按出资比例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你去了解一下新婚姻法,房子是谁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房款是谁出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写对方名下,就如女人愿,不想分给男方家小孩分遗产,故意的,老东西,人老心还不清白,去说清楚,靠小孩养老可能吗,自己做的绝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继承权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我们所要继承的是去世一方的合法财产,所以只要该遗产是去世一方的生前合法财产,法定继承人都有权进行继承。
所以根据这个规则,父亲再婚之后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在继母一个人名下,因为也是父亲婚后所买,所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时候,该房产应当是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亲至少对房产有一半的份额,所以这一半应当是属于父亲的合法财产。
如果父亲去世之后,这一半的房产将作为遗产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来进行。如果父亲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话,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子女当然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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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理论还是实践看,你有继承权。
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虽然在继母名下,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继承权是针对遗产而言的,作为遗产是死者遗留下的合法财产。
从法定继承来说,你肯定享有你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如果你与你的继母之间也存在扶养关系,对于她对该房子所享有得部分,你也有继承权。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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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是父亲百年后的事情,现在拿出来说是否有些冷酷,你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给父亲养老。既然是父亲再婚后买的房产写不写名字都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作为子女一定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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