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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分居,对待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父亲该怎么处理?
抚养费,孩子,子女婚内分居,对待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父亲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婚内分居,对待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父亲该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关于这个问题,若男方自行掌握工资等类型收入,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从来不给抚养费的话,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题主的描述,目前二人的婚姻关系尚在存续,且子女确系双方亲生,故父亲对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在父亲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权起诉请求父亲支付抚养费。此时若子女未成年,母亲应当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孩子参与诉讼。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故按抚养义务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是法院裁判抚养费数额时可参照的一个幅度标准,并非强制性规定,且有特殊情况的法院也可适当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由父母双方各半承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不要刻意激化矛盾
1、你们夫妻二人现在处于分居状态,也就是说还没有到必须离婚的地步。意味着双方给彼此都留有了回旋的余地。既然如此,你的任何举动都应该以不激化矛盾为前提。否则,对你们今后缓和矛盾、重归于好没有帮助。毕竟你们已经有了孩子。如果不是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当然没有必要非要走到要离婚那一步!
2、你爱人不给孩子抚养费肯定是不对的,也是不可容忍的。首先,无论在任何状况下,作为父母,哪怕是有一点点责任心,都不应该因为个人恩怨而拖欠孩子的抚养费。这样做既违法又违人性(孩子无辜呀);其次,有必要搞清楚你爱人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真正原因,是他的确没钱,还是和你赌气有钱不给,还是不负责任故意赖账不给?因为,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相应后果!
第二、、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
1、没有钱!如果你爱人眼下的确是没有钱,那你也没必要逼他。可以给他一定的时间去解决钱的问题。在当今社会,有手有脚有正当壮年,只要肯努力,孩子的一份奶粉钱他应该是能够赚回来的。倘若是他好吃懒做又好耍,那就另当别论了(笑笑叔猜测他还不止于此,否则你们早就离婚了,那还有现在什么“婚内分居”一说的事儿呢!)
2、和你赌气有钱不给!若是此种情况,说明你爱人很不成熟。大人有矛盾,拿孩子出气,还以为自己也是穿开裆裤满大街瞎晃荡的熊孩子呢,太逗了吧?!对此你没必要再顾忌什么”婚内分居“的事情,必须严肃对待绝不迁就。否则,即便是你们以后和好了,孩子他爹的这种臭毛病很可能会成为你们夫妻二人今后彻底翻脸的最大祸源!
3、不负责任故意赖账!这种情况就更不能含糊了,必须第一时间诉诸法律,并请求法院及时强制执行。随后,你也必须尽快与其办理离婚手续,正式结束所谓的”婚内分居“的尴尬局面,给你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也是让孩子尽早远离这样一个没有责任感、没有羞耻心的名不副实所谓父亲。古人有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总之,在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上,你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首先是孩子第一;其次,你们夫妇二人如果还有复合的意思,在处理孩子抚养费问题的具体操作上,就必须谨慎。也就是说,在搞清楚原因的基础上,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既要最大限度的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好你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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