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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男子要求中途停车,被拒后辱骂并推搡公交司机,司机急刹车致女乘客多处摔伤,该男子被判刑3年。你怎么看?
司机,乘客,公交车南昌男子要求中途停车,被拒后辱骂并推搡公交司机,司机急刹车致女乘客多处摔伤,该男子被判刑3年。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法也要与时俱进,要及时修改,对这样的行为要重判,至少要在十年以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法律的胜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三年太少,至少十年以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规必尊 这是人与动物的区分!公交车,是为便民公共服务的。既然公共资源,群口难调必须立规守矩。就不能被私有!你想随时上下车 那是出租车业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年?判得太轻了。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人大委员会:
马上设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乘坐飞机、火车、公交车、出租车每一个细节都制定详尽规定,包括公共场合文明用语及饮食规范。不遵守法律文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人依法处罚,严重的永远列入黑名单让不懂法不守法的人寸步难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三年太轻了,应判10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国家对这些危害公众安全、践踏社会公德、欺压弱小的行为为什么都轻描淡写的処理,致使社会风气越来越差,难道不应该反思一下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轻了,应该五年起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就应该这么严格判罚,刑法规定袭警者入刑。公交司机在上岗时比警察更重要。因为他身系着全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应该明确的规定,袭击行运中的公交车司机,同袭击警察一样的处罚。一个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一个是为了众多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法律的本身,也就是为了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至于中途站点的停靠,那是有规章制度的。飞机,火车,轮船都有自己的机场站点和码头,不可以随心所欲的上下,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汽车也一样。如果你想随意的上下,那你就打的好了。想付着公交车的钱,又享受着打的士的待遇,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不是事事都可以由着你的性子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的轻了,应该五年。所有伤着的医药费也一并有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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