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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三轮车阻碍消防车通行拒绝让路,被群众掀倒路边, 你怎么看?
消防车,南阳,群众南阳三轮车阻碍消防车通行拒绝让路,被群众掀倒路边,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南阳三轮车阻碍消防车通行拒绝让路,被群众掀倒路边,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掀车群众有奖!每人一百元!不让路之人出钱,并拘留7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大家的评论,感觉正气尚存,安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维护公德和正义的群众。路见不平,人人有责,交通堵塞也要管。本人曾在书院街成功疏通过一次交通堵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群众掀翻不避让消防车的三轮车,是值得提倡的正义之举!
一,法律有明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新闻中的三轮车明显故意阻挡消防车,性质恶劣,行为卑劣,应该受到应有惩罚。
二,现在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极其自私,不愿意吃一点亏。还有一些人,总觉得老子天下第一,总以为社会都欠他钱一样,把个人不思进取导致的问题发泄到其他人身上,可谓是三观不正。而当真正受到惩罚的时候,又感觉满肚子的委屈。这种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社会的阴暗面。对待这样的人,不要有丝毫的怜悯之心。
三,重庆公交车事件已经在警醒我们,当你作为一名围观群众,面对不法行为的时候,如果你一味默不作声,或无动于衷,充当旁观者,下一秒受害的人就可能是你自己。社会的正能量是需要每一个人正能量的集聚。就如同把阻碍消防车的三轮车掀翻的人,他们冒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清出一条消防通道,他们的行为因属于见义勇为。
四,希望我们的法律能够为这样的正义行为保驾护航,为那些敢于挺身而出的群众做出正义的评价,只有当法律积极维护正义之时,这个社会的正能量才会越来越多。没有法律的保护,好人自有好报就会落空,更多无耻之人就会钻空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轮车阻碍消防车被路人掀一边,只能说掀的好,看评论,南阳正气依然存在,必须点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收车辆,车主根据道路交通法刑拘,判刑。并根据耽误时间处以罚款。并游街示众,让这样违法的人,人财两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路上遇到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援车辆时,一定要及时避让】
谢谢邀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由此可知,不为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是违法的。
在遇到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时,你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向右侧变道,空出最左侧通道让特种车辆通行;
二是在遇到拥堵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靠两侧行驶,空出中间车道让特种车辆通行;
三是如果道路上仅有一条车道,有条件的应当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没有条件停车时前车应当加速通过;
四是需要闯红灯避让时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避让,因避让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而闯红灯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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