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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上的住院日期和发票上的日期对不上,导致医保无法办理,该怎么办?
日期,医院,费用出院小结上的住院日期和发票上的日期对不上,导致医保无法办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学生5月15号受伤送往医院,当晚做了CT检查。第二天16号办理住院。出院小结上记录住院日期是5月16日,但治疗费用的发票开具日期是5月15日。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说,两个日期对不上,无法办理报销,让找医院人员修改日期;医院工作人员说,资料已经出具,无法修改。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帮助学生维护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看题面,我不能全部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就事论事而已:
1,要在医保报销门诊呢还是住院费用?2,15号受伤进入医院门诊处理,16号收入院治疗,那么门诊是15日,住院是16日开始。
3,如果从16号开始算,16号一直到出院之日之间的住院费用是没有问题的。除非其中另有隐情。
4,现在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医院一般都会确定病人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然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
5,看问题,题主应该是一位教师,作为教师,那么提问水平还有待提高。或者如实提问,陈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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