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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儿媳对公婆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公婆,儿媳,义务儿子去世,儿媳对公婆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定义的赡养义务,是指已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儿媳与婆婆不存在亲子关系,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赡养婆婆的责任和义务;
但从道德情理来说,儿媳妇仍然会尽自己的能力照顾婆婆、供养婆婆,毕竟融入了这个家庭,婆婆也是亲人,也在情理之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规定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赡不赡养完全取决于以前是怎样对儿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儿子去世,儿媳妇是否具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个问题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解答:
1、 单单从法律层面上看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妇孝顺公婆是代替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夫妻婚后都有责任赡养双方的父母,但是这种赡养关系并不是永久存在的,如果在一个家庭中,丈夫因意外离世,比如因公死亡或者车祸身亡,这时候丈夫的财产则由妻子、子女以及父母平分继承,而在丈夫离世之后,与妻子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自动解除了,这时候的妻子对于丈夫的父母也是没有必须的赡养义务,就算在大对数人眼里,儿媳孝敬公婆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儿媳和公婆之间的赡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其实儿媳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 但是从道义上看法律是鼓励赡养 依照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从道义上来说,应予以照顾。我国法律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 从个人情感上看,如果儿媳妇和公婆一直是一家人相互扶持的状态,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很可能会对公婆当成自己的父母来照顾,身边就有真实的例子,老人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都结婚生子,儿媳妇已经怀了二胎,结果儿子不幸车祸去世,因为夫妻感情和公婆关系都比较好,在老公去世后,儿媳妇生下遗腹子,等老二大点后公婆还鼓励儿媳妇改嫁,儿媳妇改嫁后经常带着老公过前公婆这边来生活帮助照顾孩子和老人,相互扶持,这就是一种人间有爱的充分体现。
所以,这种事情不需要道德绑架,就单单从人与人之间相处和情感方面出发去问心无愧的处理这件事情就行,大家觉得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除非她继承了公婆的遗产,但这种情况似乎不太多,一般情况下,儿子去世公婆对媳妇的态度会发生变化,从心里已经不把媳妇当家人了,更不可能给她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就不要勉强媳妇给自己养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是没死也没义务啊,义务都是儿子的,媳妇只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儿子都没有尽到义务,儿媳没管,也没错,如果儿子没了,儿媳更没有义务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儿子去世,儿媳妇是否具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个问题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解答:
1、 单单从法律层面上看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妇孝顺公婆是代替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夫妻婚后都有责任赡养双方的父母,但是这种赡养关系并不是永久存在的,如果在一个家庭中,丈夫因意外离世,比如因公死亡或者车祸身亡,这时候丈夫的财产则由妻子、子女以及父母平分继承,而在丈夫离世之后,与妻子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自动解除了,这时候的妻子对于丈夫的父母也是没有必须的赡养义务,就算在大对数人眼里,儿媳孝敬公婆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儿媳和公婆之间的赡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其实儿媳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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