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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贴告示“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跟消费者保护法有无关系?跟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消费者,格式,告示店内贴告示“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跟消费者保护法有无关系?跟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店内贴告示“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跟消费者保护法有无关系?跟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背公平原则,排除一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店内“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含有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应属无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经常在店家的商铺里看到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些格式属于格式条款,然后的话呢,它的调整范围应该在消费者保护法里面,当然合同法是上位法,所以也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整。
一般的在这种商店里面写上这这些话的,都是一些对于法律知识模糊欠缺的人,所以他们的脑子就是在概念当中没有一种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这种思想。
不要说是全新的商品出现问题,只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内,一般的7天退货,15天换货,即使有一些特价处理商品,严格上讲,也应该在退换期限范围之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买他家的商品总归可以吧,只要一个星期没人在店里消费你看店家还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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