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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时候给女友还房贷,转账45万备注借款,分手后还能要回吗?
要回,女朋友,房贷恋爱的时候给女友还房贷,转账45万备注借款,分手后还能要回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转账凭据是可以要回来,只是备注和凭证它们是不一样!你得做好准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要回,按理女友不要你烦恼,自己也要亲自捧上给你要回,看头条,觉得现在女孩人品低劣,仗着自己是女人,向男人要钱要这要那的,不要太多,不知她父母怎么教育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初你很天真,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祝你好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找个律师所去问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麻烦,当时写两个人名字就好了。分手一卖分钱就可以了。协商还钱,对方不还钱。收集借款证据起诉还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下可以要回来:房贷扣款卡必须是你女朋友的名字,房产证必须只有你女朋友唯一的一个名字。反之就有否则,否则这一壶够你喝个烂醉如泥,你的备注虽然有点作用,但只能承认是借钱给了女友,冤有头债有主,追债只能问你的女友,她有能力她会还,她没能力你只能等,房子不能动,因为法律不支持。
有45万现金自由支配的人应该是聪明人,但往往因为爱情而 蒙蔽了双眼,你不会去调查她的一切(可能也不敢查),以为大方会换来美好的结果,以为砸钱就能水到渠成,但遇着心机女或她有心机的家人,打官司都打到你精疲力尽,想要顺利要回钱比登天还难。
这边就有和题目一样的案例发生,也是说借钱给女朋友还房贷,数目60多万元,打官司后才知道女朋友没有房产,他小弟倒是有一套,但是是她小弟唯一一个人的,而且已经结婚入住,钱是打到她女朋友的账户上,也是他女朋友取出来用,用在何处不得而知。官司已经两年有多,但结果还是原来的结果,他曾经的女朋友承认还,但要算一下日用费,青春损失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必须的嘛,标明借款了,有标注有流水记录。她不是还有房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要回,可以去法院咨询,一般需要准备点材料。或者在法院的调解中达成某种分期付款方式,一次性肯定难拿出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备注栏有借45万,诺你在有转帐记录的话,确定能要回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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