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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合同,公章,条件劳动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动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实务中,各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但实际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未加盖公章,此时,该合同是否有效?
商贸公司作为债务人,实业公司作为债权人,工程公司作为保证人,三方签署《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但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工程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署该合同,并未加盖公章。后因商贸公司拖欠借款,实业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工程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观点:
工程公司认为,该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未加盖公章,故该合同未生效。
实业公司认为,该合同真实有效,工程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双方焦点:
合同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但实际上工程公司并未加盖公章,该合同是否已生效?
实务中,对此案例,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只要该合同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债权人已经实际履行放贷义务的,视为该合同已经生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只有签字与加盖公章的条件同时具备后,合同才能生效。最高院于2014年发布的案例亦是认同此种观点。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若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实际上是将签字和签章共同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此时,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同时签字和盖章,则该合同的效力将受到质疑。
故建议合同当事人应当慎重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尤其注意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按照约定签署合同,同时,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亦按照约定签署合同。
来源:机械公司与电子公司、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案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166号
法院观点:
《保证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由此可见,《保证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只有签字与加盖公章的条件同时具备,合同才能生效。因《保证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签字,而无机械公司的真实公章,机械公司亦不存在先签订合同,而后又拒绝加盖公章、恶意阻却合同生效的情形,故此《保证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并未成就。现机械公司对《保证合同》不予认可,《保证合同》确定地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机械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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