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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股东各持股50%,法人的权利要大于股东吗?
股东,法人,公司法人和股东各持股50%,法人的权利要大于股东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人和股东各持股50%,法人的权利要大于股东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法人与股东各持股50%的股权结构比例,在实务当中确实不算少见,但是这种股权比例带来的问题就是极容易股东之间发生僵局,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运转机制失灵的情况。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特殊事项的必须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才可以,即便其他事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也都是过半数通过即可。而股权比例为1:1的结果就是涉及公司事项要么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要么就无法通过,处于僵局当中,这种股权比例并不健康,也不利于公司后期的发展。
其次法人与股东各持股50%的情况下,法人的权利是不是大于股东?我个人认为是大于的,因为首先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等物品在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推定应当由法人负责保管,而且法人作为公司对外代表的主体,可以代表公司签署相应的协议并有可能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从这一点处罚法人的权利大于股东。
最后公司的本质是各方资源进行整合以便达到1+1>2的效果,所以我相信每个股东合作之初都是为了扩大自己资源所对应的利润才进行合作,故而没有谁开设公司经营是为了达到股东之间互相牵制,尽管法人的权利大于股东,但是这种情况下并不代表法人就可以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我建议股权比例应当作调整,同时应当明确各股东之间的权利界限,规范股权结构比例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运行机制,才是公司生存之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意思大概是两个股东成立公司,一个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吧。
首先,我们不建议采取这种架构,股权平均会对公司未来运营发展留下极大的隐患。
其次,如果无法调整比例的话,建议采取其他方式,保证经营者的控制权和其他人的监督权。
比较可行的方式是,1、设置同股不同权的架构,用分红权换取控制权;2、为运营者争取一部分“管理股”;3、另一股东如果仅仅是财务投资的话,建议优先回收成本,逐步让渡股权。
再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的确权力更大一些,因为毕竟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对外代表,一般情况下对内掌控着财务、公章、核心业务等,虽然股权平均,实际控制力相对大一些,但也有法定代表人被人架空的情形存在。
最后,我一般对一些合伙项目的运营建议是,先合伙,再合股。即先按照单项目合伙来运营,通过协议约束双方,项目合合伙人之间相对成熟了,再探讨成立公司“合股”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人股东与其他股东各占50%的股权架构,是非常危险的股权结构!
公司法规定,选举法定代表人等普通议案,需要一半以上股东表决权,才能表决通过,请谨记是一半以上。
所以各50%的股权架构,谁也无法单独通过股东会议案,导致如果法人股东不同意,就无法通过股东会表决的方式变更公司的现有法定代表人等安排,公司管理非常容易陷入僵局,导致现有法人可能为所欲为,甚至将其他股东排挤处公司的管理。
一家之言,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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