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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2条恶犬咬死路人,狗主人被判赔偿24万获刑3年, 你怎么看?
养狗,人命,主人蚌埠:2条恶犬咬死路人,狗主人被判赔偿24万获刑3年,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蚌埠:2条恶犬咬死路人,狗主人被判赔偿24万获刑3年,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赔偿多少先不管,毕竞是身外物,可以去挣,但人没了,永远回不来了,判3年刑太低了,起码判10年以上才对,但总算判了,开了个好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赔偿二十四万!问问法官,他若被恶狗活活咬死,赔他二十四万他愿意吗?狗主人判三年,虽然说有点轻,但这毕竟是法治的进步。我们的社会,就是法律太宽容了,导致了一些人的嚣张跋扈,搞得社会上鸡犬不宁。昨天晚上我出去散步,就看到一个中年妇女,领着一个大型犬也在街上散步,那大白狗有百来斤重。看着就挺吓人的,居然没栓绳子。想想那么些小孩子,也在大街上玩耍,真为那些孩子们担心!对恶犬伤人的事件,法律应当重判,才能起到震慑作用。还社会和公民一个宁静的环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4万?24万可以买条人命吗?现在房子都几万一平了,难倒人命就值几平方的地皮钱吗?难倒人命就这么不值钱吗?这是根据哪条的法律来判的呢?
这里说的不是钱少,钱是代表不了任何事的,钱只是对肇事者的一种惩罚,而对于造成这么严重后果的罪人,惩罚的就这么轻吗?这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做出最严厉的惩罚,让他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制止这种罪恶的行为再次发生。
养狗不是犯罪,但你养的是什么狗?吃人的狗,这就超乎了养狗的范围,这养的就是危险物种,而作为有思维能力、不是畜生的主人来说,他应该有这种预判,他应该知道他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把路人咬死了,狗的主人才判了3年?三年是什么概念?你用两条恶狗把人咬死了,就赔点钱坐三年牢就解决了?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呢,当我们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养两天恶犬呢?
作为狗的主人,你养的是恶犬不是儿子,他可以咬死人的,你怎么管理的?咬死的是路人,说明了你的狗跑到大街上去了,你随意地让他们去路上咬死人,这与在路上埋个地雷、按个炸弹有什么区别?
这种事太令人气愤,这种行为实在是可恶,可以说,是畜生咬死了人,不是主人他咬死了人,但是畜生是人养的,犯了罪一定要由养他的人来承担。
我们是法制社会,而绝大多数公民都能遵纪守法,尊重自己、更能尊重他人的生命。对于这种少数的“渣子”,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严惩他们,还社会一个安宁,还空气一份清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初看到此事,以为终于对不规范养狗者有了实质性的处罚,但是又给予了缓刑,让人的心情也是跌宕起伏。
安徽一虾塘主人李某将看护虾塘的一只马犬和一只比特犬松开,因着急出门未再栓起来。导致被害人路过虾塘时,被两支狗追赶撕咬致死。之后,李某被判赔偿被害人家属24万获得家属谅解。李某构成了过失致人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因李某主动自首、赔偿、获得家属谅解,酌定从轻处罚,缓刑四年,进行社区矫正。
对这起狗伤人致人死亡案件,有几点看法:
1、李某所饲养的两只犬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为对其进行拴套管束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这并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李某的疏忽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其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被害人家属24万元的赔偿数额确实不高,生命无价,不知24万这个赔偿数额是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还是李某自己提出的,至少应该翻倍。并不是要讹人,而是高额的赔偿才可以对不文明、规范养狗的人起到警示作用。赔偿数额过低,会让不规范养狗者无视人命的宝贵,忽视规范养狗的重要性。
3、李某过失致人死亡,被害人失去了生命,判处 被告人三年有期徒刑本来就处罚过轻,还给予了缓刑四年的从轻处理,等于轻上减轻,相当于不予处罚。李某导致的是一条生命的逝去,无论其是自首还是主动赔偿,都应当让其立即接受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连这样的最低标准处罚都没有了,便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会让其他不规范养狗者更加的肆无忌惮,认为即便狗咬死了人,大不了花点钱而已。将人的生命与金钱等同,会是件很可怕的事。
从整体来看,尽管这起案件也赔了、也判刑了,但实际的震慑、教育意义并不明显。今后,类似的人或事可能还会层出不穷的出现,因为并未对他人造成畏惧感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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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非法养狗致人死亡,与醉驾撞死人,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是同一性质的犯罪,当以危险方式危害公众安全判刑,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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