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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首例!男子不顾70多名乘客安危怒殴公交车司机,被判6年, 你怎么看?
司机,乘客,公交车哈尔滨首例!男子不顾70多名乘客安危怒殴公交车司机,被判6年,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5、不少如吕某之类的肇事者都觉得辱骂、殴打、骚扰公交司机并不是什么大的错误,如果这样认为就大错特错了。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构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例中,肇事者吕某的行为符合第一百一十四条的标准,因此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希望所有人都别再把扰乱公交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不当回事,吕某便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希望能够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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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这起判例有极高的警示作用,我们已经看到多起行进中的公共汽车,乘客与司机产生冲突,甚至动手,最终酿成事故的惨剧。
哈尔滨,又是东北,这一起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判处6年,是有法律依据,这是极大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量刑6年,也是“大快人心”。
至于这名被判六年有期徒刑的男子,这时应该会后悔莫及,但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试想如果当时真的酿成了惨剧,那是会危害车上七十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的。
这件事希望能对当事男子以沉痛的教训,出狱后能够痛改前非。而对于其他人也是一个提醒,乘坐公交车时一定要以行驶安全为第一要义。
你觉得这名男子被判6年,合理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起判例很有宣示意义,它让那些嚣张跋扈的恶霸乘客不再有恃无恐,不敢再轻易出手殴打公交司机。毕竟,如果殴打公交司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就要接受法律制裁。
据报道,1月13日,哈尔滨郊6路公交车司机侯某正在驾驶,乘客吕某怀疑自己坐过站但是司机没有提醒,便突然伸手朝他的脸打去。监控显示当时驾驶速度约60码,侯某被打后有些晕,没有抓稳方向盘,导致车有些许晃动,车上70多民乘客惊慌不已。
男子还不停,一直打公交车司机,并辱骂对方。有乘客上前将他拉回,吕某反倒向车上乘客发飙。他说自己上车的时候和司机说到南京路下车,让司机提醒一下自己,但这下坐过站了司机也不说话,就是故意的。侯某只能将车缓缓停在路边,每次吕某出手打自己,他都只能抬抬手挡一下,并未还手。
之后侯某打电话报警。吕某听到后大喊着开门下车。侯某害怕吕某会伤害车上乘客,只能开门让他离开。2019年1月15日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吕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24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5月8日上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哈市首例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案。吕某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判有期徒刑6年。
不得不说,这一判决真是大快人心。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乘客殴打公交司机,从而危及公共安全的恶性案件。甚至,其中不乏车毁人亡的极端案件。为什么总是有人敢嚣张跋扈地在公交车运行期间殴打公交司机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法律的强制力保障不够,很多殴打司机的乘客事后并没有受到严厉处罚,顶多就是行政拘留和行政处罚,甚至还能全身而退。所以,那帮恶霸才一而再再而三地有恃无恐,不加克制地殴打司机。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行为确实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乘客在公交车运行期间,明明知道殴打司机很有可能会导致车辆失控,从而酿成车毁人亡的惨烈事故,但还是要出手打人。显然,这就是用危险方法在危害公共安全,当然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这起判例意义重大,至少它能对那些恶霸乘客,起到相当程度的震慑作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70条人命的安危被胁迫,判了6年,说实话真的不够多。以笔者的感觉,这种人直接可以判故意杀人未遂。对于这种情形应该从严从重惩处,才能以儆效尤!
据了解,乘客吕某酒后乘坐公交车,车辆在行驶途中,突然殴打司机。司机由于顾及一车70人的安全,只是用手臂阻挡,没有还手。在司机被吕某殴打的过程中曾有乘客阻止殴打司机,吕某却对阻止的乘客发飙。称其上车就已经告知司机到南京路提醒他,结果竟然没提醒,这就是故意的。
然而,据乘客讲,事实上并未拉过站,距离南京路还有4站路。车未到站,吕某并要求下车并殴打司机。于是司机报警,吕某吵着要下车,司机为了一车人的安全,打开车门,吕某随即下车。两天后,吕某自首,被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说说个人看法:
1.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出租车私家车等私人出行方式。既然乘坐公交车,就应该遵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准则。文明乘车,安全出行。
2.公交车承载的是一车人的生命安全,任何人不得干扰正在行驶途中的司机。公交公司一般都会有明显的提示,不得与行进途中的司机说话或进行其他操作。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己的目的地应该自己清楚。公交司机不可能提醒到每个乘客你的的目的地到了,仅仅是采用统一报站方式。如果无法确认是否过站,那么应该向其他乘客或者乘务员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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