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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三个月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女方要分手费,精神损失费,15万,应该给吗?
的话,精神损失费,女方情侣同居三个月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女方要分手费,精神损失费,15万,应该给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是每次一千元计算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人未婚同居,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能在一起处就处,不处就和平分手,如果一方向另一方讨要精神损失费,那跟性工作者有什么区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首先我觉得,在情侣关系中两人是处于男女平等的,那就不存在什么吃亏和赚了的概念,因为两个人都是在这段感情中收获以及付出
而索要分手费并不是说明女性地位高,反而是女性在这个关系中把自己摆在一个低的位置,认为自己只是付出的一方, 而没有在这段关系中取得收获,所以在结束关系之后通过分手费的形式补偿自己
再者,通过你问出这个问题就能看出它的不合理要求了,对方明明就是一个拜金女,还是那种掉钱眼里的, 真的枉费了你花那么多钱和时间在她身上
这种人一定要远离,离得越远越好,不要再见面不要有任何联系方式,千万不要回头
原创不易,如果喜欢请点赞加关注,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给啊,就是爱,无尽的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适当补偿一下是可以的,15万是不可能给的。也许对方是用这个数字来挽留你?自己分析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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