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情侣同居三个月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女方要分手费,精神损失费,15万,应该给吗?
的话,精神损失费,女方情侣同居三个月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女方要分手费,精神损失费,15万,应该给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情侣同居三个月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女方要分手费,精神损失费,15万,应该给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不应该给,因为男女同居是双方自愿的,至于分手费.精神损失费这个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但男方出于其他原因,付几千元费用给女方是可以的。毕竞女方与男方同居期间要为其煮饭.洗衣服.做家务等等,她是付出劳动的,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就算雇请保姆三个月也要付工资的,何况你们同居期间,女方还要付出其他”项目“所以给女方一万元或八千元都是可以的。
现在的恋人啊,有时没有经过充分的了解对方的脾气秉性即匆忙同居。其恶果是不光心灵受伤,同时还要接受左邻右舍的指指点点,真的得不偿失啰。
如果相处三.四个月再同居,即可避免如此尴尬境地,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气节大于一切,如果过早献出自己的身体,男方反而会认为你太随便,越容易得到的东西对方越不会珍惜。这就比如”站街女“为了五十元可以与任何男人上床,但真真正正守妇道的良家妇女,你就算拿五千元,她也会嗤之以鼻。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现在的闪婚闪离现象有很多,未婚男女们真的有必要擦亮双跟,端正自己的三观,不要梦想一步登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我差点被吓到,三个月,十五万,好吧,说句不好听的话,去那个三个月都挣不了十五万,所以,你确定你不是遇到骗子了。
说正经的,婚前同居,是需要双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是不可能同居的,那么既然一开始自己同意了,后面当然也没有说要精神损失费的这种说法。
而且,是因为感情不合,又不是说出轨了,我作为一个女生,我都觉得太夸张了,感觉像是骗子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朋友,你有就给吧!看来你的同居女友很漂亮是吗!给你玩了三个月,要点分手费、损失费还是可以的,你不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她向你提出分手费十五万,你可向她提出要分手费二十万,不就好了,她还得加五万给你呢,笨!同居法无所禁,也是双方自愿,她损失了什么?难道你没有?失去的比她多了去呢,笑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乱来的后果,来乱的结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她是不是黄花大闺女。如果真是的话赔还她十五万另外你问她要材料费和力气费。如果她蹲在地上可以吸土的话一分钱都不用的,三个月家里的房租费水电费和她各人一半算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情侣同居乃是双方自愿的,这些费用不存在,这种行为就是存心不良敲诈勒索,是不是事先预谋的还是个问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给,十五万但有点高了,每天给一仠元计算,一共给九方元合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