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明明站在风口,为何共享汽车没能起飞?
汽车,单车,使用人明明站在风口,为何共享汽车没能起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明明站在风口,为何共享汽车没能起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享汽车与网约车、共享单车同为共享经济、共享出行中的新经济形态,网约车和共享单车已经造就了滴滴、哈啰、曹操等行业巨头,但为何共享汽车业态却仍在苦苦挣扎呢?
共享汽车的本质属于重资产的租赁经济。
对比共享汽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三大模式,我们会发现,真正属于共享经济的只有私家车共享模式的C2C网约车;而我们通常所称的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都是企业自有资源、自持资产模式,其本质上仍是租赁经济。
网约车是轻资产模式,运营成本低,规模形成后,盈利自然水到渠成。共享单车的车辆虽然重资产自持模式,但自行车成本低,规模投放快。
共享汽车重资产投放的成本黑洞无解。
但共享汽车的单车投放成本却是共享单车的数百倍。共享汽车要占领市场、获取用户就必须大量投放,需要大量资本投入;而随后不断的停车费、油费或者电费、保险费用、路桥费以及日常运维等成本支出,依然是资金黑洞。
目前共享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包括起步费、里程费、时长费、异地还车费以及不计免赔费等,其日租收益要远低于运营成本。
所以,共享汽车平台,要么有钱,要么自己造车,否则单凭采购车辆或者租用车辆去投入运营,多是自找死路。
共享汽车,虽在风口,却已是摇摇欲坠。
截至2018年,从友友用车、EZZY,到麻瓜出行的倒闭,以及后来巴哥和途歌,都是因为这种重资产模式导致的高成本无解,而盈利更是遥遥无期,不得不死。
至少整个共享汽车行业,目前并没有找到清晰的、可落地的盈利模式,还没有找到出路。
重资产模式的成本黑洞难解,是导致共享汽车虽在风口,但却飞不起来,甚至摇摇欲坠。
这或许便是共享汽车目前的现状吧。
你认为共享汽车的未来出路在何方?期待您评论区留言!
【风起堂主人】坐观风口风起:关注热点,专注新零售、互联网和共享经济。您可关注后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壹车热评,100%原创,谢绝搬运!
这几年“共享”的概念遍布大江南北,其实共享汽车的概念要比共享单车、充电宝、雨伞等来的更早,但无论是何种“共享”商品,它们都存在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生存力。
共享单车现在已经处于垂死的边缘,大批客户的押金无法退还,大量的共享单车被当做垃圾一样被扔弃,而共享汽车从友友租车、EZZY、麻瓜出行等平台开始,倒闭浪潮逐渐越演越烈,甚至还出现平台CEO被人围堵的情况。
那么制约共享汽车进一步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很简单:钱!
众所周知,目前无论是共享单车还是共享汽车,在投资者看来,它们恐怕都是赔钱的主儿。从2015年共享汽车市场开始逐渐扩大规模之后,在随后的两三年里,参与其中的企业已经超过了500家,而他们所拥有的共享汽车也超过了10万辆,但在共享汽车飞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伴的问题也是接踵而至。
首先共享汽车由于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它注定和其他机动车一样需要遵守同等的法律,而且驾驶共享汽车的人也并不会因为你驾驶的车是“共享”,而免受违章的处罚。那么这就给使用共享汽车的人们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何处理因“一车多人”而产生的机动车违章处罚。
虽然驾驶人在违章后,共享公司平台会向其发送违章行为的处罚通知,而且有些平台会在驾驶人如果未及时处理交通处罚时,自动视为委托平台代为处理,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交警部门是不认可的。因为交警部门对于违章行为的处罚是针对驾驶人而言,而非车辆所有人或单位。
因此有些驾驶人可能因为临时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处理自己的违章行为,被共享平台扣除了押金,但对交警部门来说该车驾驶人的违章记录可能依旧未被清除。这种操作在无形中就让共享汽车的使用人无所适从,甚至会蒙受双倍的经济损失。更何况共享汽车具有“一车多人 ”的使用特点,如何界定违章事实属于自己,这也容易存在较大争议。
其次,使用共享汽车的这个行为,就等同于驾驶人与运营方建立了一种汽车租赁的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说,租赁者就应当对所租的汽车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的法律责任,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对共享汽车造成了损失那就应当有租赁者承当赔偿,并对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这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使用人在进行注册时都会被要求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运营方理应对其驾驶资质进行审核。但在现实使用中,运营方恰恰在这点上普遍存在的较大的职能缺失,特别是对一些需要上传面部识别的投入更是少之又少。
因为这些需要成本的,无论是电脑自动审核还是进行人工审核,投入越多的审核成本反而会增加共享公司的营运支出。所以正是由于运营方在这些投入上的缺失,那么就容易给使用人带来诸多不便。
例如甲的驾照被扣了12分,此时甲已经没有驾驶资格,但由于运营方未能及时审核,甲在驾驶过程中产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此时甲肯定是第一责任人,但由于运营方的审核程序缺失,那么运营方和甲是否该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举个例子,甲把车停下后按照程序锁车走人,按理甲的租赁行为已经结束,此后乙处于某种因素对这辆汽车进行破坏。由于此处没有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者,无法找到肇事者乙,那么这个损失运营方是否该找甲去承担,理由是甲在租赁汽车时未能妥善保管自己所租赁的商品。但对甲来说,自己的租赁行为已经结束,后面的损失也不应由自己承担,所以这些问题都容易让双方陷入难缠的纠纷之中。
当然,共享汽车所面临的实际问题还远不止这些,例如取车分布点太少,有时通过APP的定位后使用人可能需要走很长的路才能找到一辆共享汽车,这还是建立在APP不要出现误报的前提下,而当使用人想还车时,各种对外观的拍照和检测也同样会占用很多的时间。
共享汽车与其他共享商品不一样,它需要在前期投入很大的运营成本。首先是车的成本,其次是公共充电设施的投入成本,还有相应的人力成本等,而且共享汽车的后期维护及维修费用也是需要运营方承担的。正是由于前提投入的巨大成本,因此共享汽车使用门槛也会比其他共享商品高很多,例如在押金方面,Gofun是699,途隔是1500,而EZZY则高到2000。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