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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仁济医院赵晓菁事件#?
医生,患者,医院如何看待#仁济医院赵晓菁事件#?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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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仁济医院专家与患者家属纠纷”的启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拥有99万粉丝的21世纪经济报道:4月25日,网络上出现了一则“拒绝插队引发矛盾,仁济医院专家竟被戴上手铐带走”的帖子,引发网络热议。演员胡歌发声,王思聪转发,此事关注度持续攀升!事发地执法部门已及时发出情况通报,事发经过基本清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我们不讨论谁是谁非,此事自有执法部门查明事实依法处置,就借此网络热议事件,共同讨论一下规则意识问题。
规则,一般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这是我们对规则的一种朴素定义,规则的近义词是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规矩就是法律,这是我们大家的共识,正常的人都不会反对。举个简单的例子,人有内急,通俗点说,就是想撒尿了,人的生物性应当尊重,但人的社会性同时存在,那你得赶紧找厕所,最起码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不能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有的成年人就说了忍不住就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了,不就是不道德嘛!不是不道德,此种行为违反了社会规则,违反了文明社会的最低道德——法律。这个违法行为叫作“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见,规则与法律,你见与不见,他一直都在,不悲不喜,不离不弃!但是,如若违反,即使普通如随地大小便,痛快之后也有会被拘留的烦恼。
具体到“仁济医院专家竟被戴上手铐带走”的网络热议事件,如果涉事人员都能遵守规则、法律,看病的按照预约顺序来,多点耐心与规则意识,管控情绪还有利于疾病康复;医院专家面对患者的“插队”,拒绝当然合理,但当患者家属情绪激动,诊疗秩序受扰时,维护秩序的职责就应由医院内保人员履行,诊治疾病是医生的专长,维护秩序却不是,医院专家干了保安的活,“呛行”且不专业,患者报警,警察依法口头传唤,如情况通报所说,不能拒不配合,因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警察执行强制传唤,根据法律,“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该医患纠纷中,仁济医院的专家医生仁心济民,说看完病再接受传唤,的确敬业,但警察执行公务,代表的不是警察个人,他们是国家法律的维护者,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代表的是国家的法律以及法律的尊严。“无法无天”,秩序不存,我们将所处何世?祈愿相互理解,遵守法律,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共建和谐法治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警察过了点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在仁济东院,像赵医生这样的专家,都不是一个人在工作,手下都有一到二名助手在协助工作。是团队工作而不仅仅是单枪匹马。有些工作,比方安排候诊,安抚病患,不是赵医生应该干的活。
其次,这个病患不涉及所谓“加号”候诊秩序问题,而是中午已经就这一加号初诊过了。由于病人在胸科医院也检查过,有检查记录存档,为避免重复检查浪费时间,曾在胸科医院工作过比较熟悉人脉的赵医生主动承担了从胸科医院调取电子检查记录的“份外”工作,转约病人下午再来找他看。因为那个时候估计胸科医院的电子档案就可以传过来查看到了。到这一步,赵医生确实想病人所想,否则他应该让病人在本院再次检查一遍才符合常规。
第三,问题出在赵医生约这个病人下午再来看的时候双方的意思表示产生了误解:病人认为到了这个医生约定的时间医生就可以按时接待他,不用再反复排队了。而赵医生显然不是这个意思。或者说就算是到点立刻接待,也必须把前一个病人的诊疗过程结束。由于双方理解上的错误。病人坚持到达医生中午约他的点就应该接待他。因为“有言在先”“有约在先”。赵医生没有按时接待,就是违约在先。
于是双方争执起来。
这个时候,其实医患双方都有自己合理的那个点。在患方,认为既然你中午约了我下午这个点再来找你,那么我显然属于不需要再次排队的有约定的特殊情况。我到点十分钟前进来通知你,然后准点进来请你接待,双方履约,绝对不能算插队!你到了约定的时间不接待我反而赶我出去,出尔反尔,无法接受这种“背信弃义”或者不信守承诺的行为!所以道理在患方认为完全在他这边,医生没有道理。
而在赵医生理解中,我约你病患下午这个点过来再诊,确实是因为我估计调胸科医院的电子读片档案差不多可以看到了。中午因为没有看到摄片检查结果而中断的诊疗可以继续下去。约你这个时间点前来,可以为你看,但最起码我手里正在看的病人要结束后才行。不可能中断手里的工作,丢下手里的病人立刻接待你。所以你必须出去,等我手头工作结束后再进来。
两下里各执己见,争执起来。医生估计火大了起来,于是动起手来进行推搡,要这个病人出去。
病人觉得自己有理,偏不出去。于是肢体冲突发生。可能有人受伤,伤势不清。病人于是报警。
警察到来,见有人受伤,询问后得知冲突对方是赵医生。自然要双方共同前往警署询问。因赵医生正在门诊,所以警察也宽限了一点时间,希望医生尽快处理完手头工作或院方安排顶替或其它临时处置方案。以便医生尽快随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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