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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宣威一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 你怎么看?
招摇撞骗,警察,有期徒刑曲靖宣威一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曲靖宣威一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来说,假冒警察诈骗,涉嫌招摇撞骗犯罪,视情节轻重来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即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金额10万元,数额巨大,达到了犯罪的标准,应当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范围内定罪处罚。同时,还要处于罚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常有发生!冒充警察,说得直接点!就是看到利用警察这层身份对准了哪个利益点,进行诈骗!获得自己所谓的利益!但很多人没想到的结果是!出事后,你所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应该重点看到“被警察骗”这个情节,并思考应该怎样避免。警察工作时,必须首先亮明身份,国民应被教育有权确认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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