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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宅基地怎么处理?
宅基地,女儿,父母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宅基地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综上所述,独生女出嫁外村之后,能否继续使用父母百年之后遗留的宅基地,主要取决于独生女的户口在那里,户口如果仍留在本村的话,可以继续使用父母百年之后遗留的宅基地,户口转出的话,就不能继续使用父母百年之后遗留的宅基地,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不管是出嫁的女儿,还是留在家里的儿子,作为父母的子女,法律规定上是平等的,遗产继承上也是平等的,没有男女之分。因此,对于父母百年后宅基地处理办法,独生女儿和儿子享受同等的权利,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出嫁以后户口并没有随结婚迁往婆家,户口还和父母在一起。农村的宅基地是保障农户基本住房需要而划拨的土地,是农户全家人共同使用的,在父母百年之后,剩余的家庭成员作为宅基地的共有人,有权利继续使用宅基地。而独生女儿虽然出嫁了,但是户口还在一起,是属于共同家庭成员,父母百年之后,独生女儿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第二,出嫁以后,户口也迁入婆家。这种情况和农村户口迁出的政策相同。农村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有使用的权利,户口迁出就没有权利使用,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私人遗产,可以继承,在继承了房屋以后,如果房子没倒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房子倒了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外嫁女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虽然户口迁出没有使用本村宅基地的权利,但是有继承其父母房屋的权利,在继承了房屋以后,房屋没倒之前,独生女能够继续使用宅基地。这个规定是针对于所有继承人的,并不是只有独生女才能享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不管有儿子还是女儿,对于父母留下的农房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可能在过去农村人眼里,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女儿外嫁去了别的村就不是本村的人了,那么房子也就跟女儿没啥关系,其实这只是大家想当然的想法,实际上女儿跟儿子一样,在父母去世后都可以继承老房子。
当然这里的继承,是继承农房,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女儿嫁去了外村,那么也就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在父母房子存续期间,对农房和宅基地有使用权,对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当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后,继承所得的房屋不复存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终结。
大家都知道农房的买卖规定很多,并且管理越来越严格。如果已经拥有一处农房,那么就不能再拥有多套农房,这样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而且城市户口的人也不得在农村买房,这类人即使得到了农房,也无法实现过户保障所有权。
不过,继承获得农房的除外。不管是不是本村人,也无论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男女平等,同等的享有对父母遗留农房的继承权。继承得来的农房一定要有人住或者时常加以修护,因为农房一旦长期无人居住就很容易倒塌,倒塌后村集体就会将宅基地收回了,到那时房子没了宅基地也没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继承得来的农房,如果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只能修缮不能重建,也就是说房子坏了,小修小补可以,但想推倒了重新建不可以。因此通过继承方式得来的农房,一定要弄清楚政策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保护好自己的所有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嫁出的独生女儿户口迁不迁出,只要这宅基地上有房屋存在,可以因父母百年后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要这房屋不自然倒塌灭失,这宅基地的使用权始终是你的。如果这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了,宅基地闲置着,那么,村集体就会按规定将这宅基地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在农村有这类事情,发生过很多争吵的,一般都是按村里老规定解决。现在好象国家有法律规定了,只要独生女户口在本村,父母百年后,独生女可以继承宅基地所有权的,供参考。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是国家收回,如果宅基地有产权,是不是应该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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