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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土地,父亲,确权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再次,父亲的土地也可以用遗嘱形式继承。
当父亲的第一第二顺序人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或者说无法定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父亲生前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承包地遗留给生前照顾或者说曾经照顾赡养过自己的其他人继承。
总之,土地获得确权后,在土地承包期内,村集体不会收回父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父亲去世后,其承包地一般由其家庭成员生产经营,或者说由其法定顺序继承人生产经营,没有家庭成员和法定继承人或者说家庭成员和法定继承人放弃土地继承的,父亲生前也可以立遗嘱继承,都没有人继承的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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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亲个人没地,他名下土地属于家庭的,也就是他家中之女继续承包,户口迁移的,可以流转,但必须让其子女书面同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确权工作已于2018年底基本结束,你父亲去世后的土地由谁来种涉及到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截止到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由谁耕种;再者就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能否延续30年。家庭户成员是否有人存在和下一代的户口是决定问题的关键所在。
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家庭户仍有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的对象是家庭户,这是1997年第二轮承包后显著的特点,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说只要户口本上只要有一个成员在,承包期内土地是不会被村集体收回的,同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会再延长30年至2057年。如果家里因子女多而导致分户,从法律上来讲你父亲的土地由与他在一起的子女耕种,但农村一般会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子女。
二、父亲所在家庭户成员全部消亡。
这种现象发生在子女因婚姻、上大学等原因户口迁出后,原家庭户成员只剩下老人,老人去世后家庭户成员全部消亡,这时候土地由谁来耕种呢?
1、子女转为非农户口。
如果在本轮承包期内子女已转为城市户口,只能继承耕地、草地所得收益,承包期内林地仍能继续承包,但不能再承包;本轮承包期内父亲去世后,作为家庭成员与村集体签订延长30年承包合同后迁出户口的,根据2018年底修订后《土地承包法》,子女是可以继续承包的,承包后的土地可自愿上交村集体或土地流转。
2、因婚姻户口迁出。
主要针对姑娘结婚后在男方未分配到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村集体是不能收回原土地的。
综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落户农民城市,很多人面临着“父亲去世后土地给谁种?”的问题。我认为,农民进城是好事,毕竟能获得比农业生产更多的利益,但农业户口不要轻易放弃,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福利是城市户口不能享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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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亲的地已确权,父亲去死后归谁种?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且承包期又延长三十年,父亲去死,家庭人员可以种呀,也可以流转呀!谢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这里在确权时就解决好了,各户老人的地都分到子女的名下确权的,老人各下没地了,所以老人没了后自然归到子女所有,但是父母的晚年生活当然由子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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