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土地,父亲,确权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事情家家都能经历到,它有几种情况!
首先说,就要看二轮承包以后,你父亲的土地使用证上有几个人在一个证上,如果你父亲自己一个土地使用证,那么,你父亲所在证上的土地是要被抽回,分给你父亲所在的生产小组那些没有分得土地的人!
其次,如果二轮土地承包时,你父亲分地的时候,有其它家庭成员在一起,就是说二轮承包土地使用证上,你父亲和其它家庭成员在一个承包证上的,如果你父亲去世了,一个证上的人有继承权,你父亲的土地由证上的人继承,土地不得抽回!
三,如果二轮承包土地使用证上,有人活在世上,同一个土地使用证上的人不在了,土地由证上活着的人继承,不得抽回,如果二轮承包土地使用证上的人,去世了,该土地使用证上没有活在世上的人了,没有了继承人,该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应该收回,分给该土地使用证上的原小组没有分得土地的新增人口!
以上绝对是原创!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如有不同看法欢迎光临评论区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可以继续耕种,承包期结束时再说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土地是怎么承包的,如果父亲的土地,是自己户头单独承包的,如果土地已经确了权, 那父亲的土地就归村集体所有,被村集体收回。
如果和家庭成员一起承包的,如果父亲是承包是户主, 耍和村集体办理更换户主手续,土地可以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耕种,只限在承包期内。
这次土地承包期是30年,原则是生的不添死都不去,这次土地确权不是为了重新分地,只是确定权属,对于农民有更大的利益,稳定承包关系,也就是农民依法有了承包经营权,这样农民的土地可以承包给农业合作社,也可抵押贷款,也可以承包给本村集体其他成员。
这是一种答题方式,对错难免,请大家点评,勿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亲的地已土地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农村土地确权是对农民承包地权利的一种确认,土地确权以后,土地公有制性质、承包方式还是没有变化。因此,父亲去世以后,其确权的土地由其家庭成员继续耕种,户内(户口本为主)已经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村集体收回其承包地。
题主的这个问题,我们分两种情况来分析。一是父亲去世以后,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本人还有人)。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并不是承包给户内某一个人的,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同等份额的承包地。而且,农村承包地的基本原则是生不增地、死不减地,因此在有家庭成员去世以后,其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种。
二是和父亲分户、子女户口专为非农户,这两种种情况我们放一起说。农村承包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只是依法承包土地,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上,承包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子女和父母分户的,在分户的时候是会分得一份承包地的(分户时的硬性要求),而户口转为非农户以后,也就失去了农村承包地的承包权利,所以,这两种情况实际已经和父亲的承包地没有联系了。在父亲去世以后,其可以依法继承承包地收益,但是承包地是不能继承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出现绝户情况,村集体是有权收回承包地的,这个绝户就是指户内没有了其他家庭成员,参照标准就是户口本。只不过在农村,实际情况是父母去世以后,分户的子女有优先承包权,而农村也是这样做的,父母去世后,其承包地分户子女就会继续承包耕种,也没有人说三道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确权不是重新分地,它是在原有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确定承包人的权属关系,也相当于续签土地承包协议。关于已经获得确权的土地,在土地确权的承包期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具有法律保护的,出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那么父亲的土地已确权,父亲去世后给谁种?
首先,父亲去世后土地由家庭成员承包经营。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土地承包关系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人口承包的,并不是只承包给父亲一个人,而是承包给父亲这个家庭。父亲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结婚新进媳妇和新生人口,凡属于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口均能共同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父亲去世后,不会因为父亲户口注销而收回土地,父亲名下的承包地依然归家庭成员承包经营。
其次,父亲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以由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谓父亲的法定顺序第一继承人一般是指父亲的配偶和子女,第二顺序一般是子女的子女或者父亲的兄弟姐妹或者在父亲生前赡养父母的其他人。法定顺序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与继承人的户口没有关系,在承包期内,城市户口法定继承人、外村户口法定继承人、跨地区户口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父亲土地承包经营权。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