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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拥有个人房产,婚后将这房产卖出用这房产的钱来买房,怎么算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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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婚前男方拥有个人房产,婚后将这房产卖出用这房产的钱来买房,怎么算个人财产?在买新房时候怎么签名,怎么做算是个人的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婚前男方拥有的个人房产,婚后将这房产卖出,用这房产的钱来买房,只要有买卖房屋的合同能够证明新买房屋的资金来源,依法产权的确权依然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只是换了一个不同的方式和地方存在罢了。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会走进一个法律的误区,这就是把所有在婚姻期间内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都看成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他们就混淆了资金来源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只要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法确权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之日起,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组成的,不因为婚姻,就混淆了婚前个人财产的存在,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双方经济利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
你新买的房产应该登记在你的名下,就与配偶无关了。如果在房产证上的确权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又没有婚内约定的话。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财产行为,这是合法的,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从理论上来说,一方将婚前的房产变卖掉,然后用卖房的钱在婚后又重新购置了房产,只要新购置的房产,没有添加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来源,完全是用婚前那套房的出售款所购买的,那么婚后所购买的这套房产,一般来说,仍然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属于个人财产形态的一种转化。
但是这里面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就是,你婚后所购买的这个房产依然要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如果你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就变为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另外你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购房所出资是出售婚前那套房产的出资所购买的才可以。
还有一点就是,你婚前的那套房必须是全额支付的,婚后不存在贷款的情况。另外,你婚后所购买的这套房必须全部是用的你个人的存款。如果比如之前的婚前房产卖了500万,但是婚后您买这套房产是700万,然后加了200万的对方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银行贷款,那么这一套房都不能算是你个人的,最多认为500万的出资属于你个人。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新婚姻法取消了“结婚8年后,个人财产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也就是说,所有个人财产在婚后一直都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时间推移或者形式转变,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题主请放心,个人财产的房子卖了再买新房,并登记在个人名下,所对应的房产份额仍然为个人财产。只不过需要保留必要的证据。
第一,个人财产不管怎么变,都是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解释(一)》中就明确规定过:“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意味着,原则上,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或置换的,无论最终财产形式发生怎样变化,都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为了证明“婚后用个人财产的售卖所得,再购买的新房仍然是个人财产”,需要保留必要证据。
1、卖房所得≥买房所需
这种情况证明新房是个人财产就比较简单:必须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产权人不能有其他人。一旦加了其他人的名字,就默许将部分产权份额赠送给他人。
需要保留的证据包括售卖的房本复印件、卖房合同、购房合同和新房本。注意:尽可能用同一张银行卡接受卖房所得、支付买房的房款。
2、卖房所得≤买房所需
这种情况,只能证明用个人财产出资所对应的房产份额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所需要保留的证据同上。但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夫妻双方直接去公证处做婚内财产公证,明确双方份额,并在《公证书》中体现;或者房本上登记为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并明确双方所拥有的份额。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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