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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公司经理私吞58万元货款,获刑1年又10个月, 你怎么看?
侵占罪,职务,万元西安一公司经理私吞58万元货款,获刑1年又10个月,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西安一公司经理私吞58万元货款,获刑1年又10个月,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罪有应得,克制不住欲望就要付出代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这种情况在收货或者大额资金转移的时候,经常发生,之前也有碰到类似的案件。
这种情况一般定为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为了这些钱,牺牲到自己的自由确实很不值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经认定金额为58万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被告人钟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能积极弥补、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因其有前科劣迹,故"不适用缓刑"。故法院判钟某侵务侵占罪,一年另10个月,是合法合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真的侵占50几万肯定不会判这么轻,没看到判决书,怀疑是不是50万里面只有部分职务侵占,其他算到了别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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