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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房屋如何过户给孙子?
孙子,继承人,遗嘱爷爷去世,房屋如何过户给孙子?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爷爷去世,房屋如何过户给孙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奶奶是第一继承人,让她把所属权利转给你就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杨恒 希望回答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一、这个要看爷爷生前有没有遗嘱,对于财产有没有指定分配,如果有,按照遗嘱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系亲属继承费用一个公证费以及一个印花税。
二、爷爷生前没有遗嘱这个就太麻烦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去寻找有资格继承的人,如果家里人比较多,那就要一个一个找,按照法定继承顺序。
三、没有留遗嘱起诉是没有用的 该分给人家还是要分,协商后所有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则房屋可有孙子全额继承
四、直系亲属继承不需要税费 只有公证费和印花税,和书本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好像得当地开证明,证明你是第一继承人,之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
1、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
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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